达州市公安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95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3-02-25 15:32:50
关于商请将江苏省镇江市看守所服刑人员佘启果押解至四川审查的函

达市公办案〔2022〕34号

达州市公安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95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彭雪芹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僵尸车”管理的建议》(第29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僵尸车”存在的基本原因

(一)淘汰报废类车辆。一是有的车主经济条件好,买了新车后,旧车长久停放就懒得去打理,加上停车位短缺,价值较贵,申请报废手续又较繁琐,干脆直接将其遗弃,逃避报废处理。二是有些车辆接近报废期,考虑到维修费用等方面因素,车主放弃对车辆的处理,一弃了之。

(二)其他原因类车辆。一是有些“僵尸车”属于盗抢、违章或多次倒卖车辆,不具备齐全的手续,想走报废程序处理或进入二手车市场,依法必须先清理交通违法记录,车主干脆把车丢弃不管。二是有的车主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常年各地奔波,车辆又没用固定的停靠地点,就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或者道路停放。

二、“僵尸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占用公共资源。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均收入逐年提高,机动车已经进入普通百姓家庭。全国各地都出现了停车难、行车难的突出问题。城市道路资源可谓是寸土寸金。因此,“僵尸车”长期停放在路边,不仅占用公共资源,影响道路的畅通,而且还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存在安全隐患。一是“僵尸车”有的车辆已到报废时限或接近报废时限,有的过期未年检未购买保险,有的来历不明,有的系涉案车辆,给车辆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二是僵尸车”停置过久,很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挥发后污染环境,危害行人身体健康。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车辆的零部件老化,尤其在高温天气下,还有可能发生汽车自燃现象。

(三)影响市容市貌。“僵尸车”长时间停放在道路上,有的车窗已经破损,有的被扔满垃圾,成为名副其实的“垃圾车”。有的车轮干瘪,车身橡胶密封条已经风化腐烂,车体油漆经长时间风吹日晒,也已褪色,轮毂生锈,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三、整治“僵尸车”存在的难点

(一)认车难。由于“僵尸车”大多为报废或者接近报废的车辆,车辆使用时间长,有的车辆经过多次转手买卖,无法确定车主信息和联系方式,对寻找车主带来困难。有的甚至连车辆号牌等信息都无法找到,给确定车主信息带来很大困难。

(二)举证难。对于报废车到底停放多久时间才能算得上是“僵尸车”,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加上公安交警的警力资源有限,很难对辖区各主要道路长期停放的车辆进行清点登记。同时,有些“僵尸车”停放在偏远的道路以及居民区内,难以及时发现,需要群众提供举报线索。

(三)处置难。从法律上讲,“僵尸车”是私人财产,因此在处理上必须先与车主取得联系。而这些车辆要么信息缺失,要么登记联系方式失效,给处理带来很大困难。且目前尚未出台一套完善的处置“僵尸车”的法律依据,“僵尸车”由谁来管也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状况。交警部门处置“僵尸车”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只要停放在路边的车辆不违法,停在停车位内,交警就难以进行处置。

四、整治“僵尸车”主要措施

窗体顶端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公安交警立足辖区实际,将“僵尸车”清理整治工作作为疏堵治乱,回应群众呼声的重要举措,要求各辖区交警部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力求“僵尸车”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秩序科,由秩序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收集等工作。三是依法文明执勤。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要求文明执法、规范执勤,做好细致的法律法规解释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切勿激化矛盾。对排查处置敷衍了事,暗访或者接到群众举报仍然存在“僵尸车”未处置的,将依规问责辖区交警部门主要领导。

(二)加强排查,全面摸清底数。一是按照属地原则,充分发挥城建、社区干部、社区网格员、社区民警、路外停车管理运营企业工作人员等力量,以辖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背街小巷所涉道路、人行道作为重点,将居民社区、消防通道、停车场、桥梁、涵洞、建筑工地、闲置空地等区域纳入清理排查范围,对辖区全域空间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摸排,切实掌握“僵尸车”数量、停放位置、车辆及车主信息等基础情况,做到“不漏一区、不漏一路、不漏一处、不漏一车”。二是对登记注册的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车辆进行梳理,通过违法、事故等数据的综合分析,将梳理得出的重点车辆抄告属地单位进行落地核查,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及时向社会公布电话、邮箱,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僵尸车”信息,并通过意见箱、电话、微博等形式及时回复市民网友提议和疑问,最大限度掌控市民对辖区“僵尸车”的信息。截止目前,已清理整治“僵尸车”107辆,其中报废车辆21辆、无主车辆6辆、通知车主后驶离80辆。

(三)宣传先行,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多渠道宣传。专项行动前期,多渠道广泛宣传“僵尸车”长期占用道路停车资源、存在安全隐患的危害性,提前发布专项整治公告,扩大社会知晓面,形成高位传播效应。二是多角度宣传。安排警力深入企业、社区、公园等人群聚集地,大力宣传“僵尸车”违法占用公资源的危害性,倡导市民遵章守法、从我做起,自觉履行文明出行义务。三是多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抖”新型媒体平台,全面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呼吁群众积极举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随警作战,对查处的摩托车、僵尸车、无相关手续车辆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公开曝光,有效震慑交通违法,扩大宣传范围,争取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窗体底端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实行综合施策。“僵尸车”清理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由政府主导推进,对“僵尸车”清理拖曳、可能牵涉的民间纠纷以及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处理等问题由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二)提前发布信息,开展专题宣传。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报道统一行动进展,曝光“僵尸车”占道停车违法行为以及典型违法安全。同时在主要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各宣传阵地发布清理“长期占用公共道路停放无人认领车辆”的公告,广泛深入宣传何为“长期占用公共道路停放无人认领车辆”,并公布举报电话、处理措施和相应法律依据等。

(三)全面排查清理,及时拖移车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僵尸车”排查清理工作,尤其是以未通车道路、断头路和居民小区、小街小巷、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发现的“僵尸车”集中开展拖移,对长期占用公共道路停放的“僵尸车”,依法依规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停放。

(四)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化成果。一是建立举报清理机制。基层交警部门要形成日常摸排与接受群众举报、及时公布、及时清理、及时处置的工作机制,将“僵尸车”整治纳入到交管日常工作范畴。二是建立抄告机制。与住建、、市监、城管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僵尸车”将对存在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报废回收企业,抄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达到使用年限未办理报废的,通过手机短信、信函等方式告知,属于运输企业的,同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三是建立常态宣传机制。根据“僵尸车”清理、处置工作需要,建立“僵尸车”接受群众举报、信息公布、违法曝光等宣传工作机制,让广大群众了解“僵尸车”的危害和处置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僵尸车”现象的发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公安局

2022年7月30日

(联系人:交警支队 刘波 2527556 13404039000)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3-2020 Dazhou of Sichu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达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1156号 公安备案号51170202000231
网站标识码:5117000005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