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将江苏省镇江市看守所服刑人员佘启果押解至四川审查的函
达市公办议〔2022〕47号
达州市公安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4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林开荣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电动车管理系统建设的建议》(第37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联合整治。主动与市场监督、城管执法等部门对接联动,从源头监管、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等方面不断健全完善联勤联动机制,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非法加装遮阳伞、闯红灯以及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经销商出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的车辆并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严查三轮摩托车占道兜售、马路市场等交通乱象。期间,共检查维修企业(户)57家,其中机动车维修企业15家、摩托车维修33家、电瓶车维修9家,检查占道洗车、修车门市59家,纠正占道经营行为67起,拆除摩托车(电瓶车)非法安装遮阳伞87把,查处两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4880起。
(二)重点整治。严格落实“交警大队领导包片、中队领导包线、民(辅)警包段”机制,采取因街施策在城区各路段开展早晚高峰期整治工作,把有限的警力用在“刀刃”上,每天早上7:30—9:00、晚上17:00—19:00,在通川区金龙大道、红旗大桥与快速通道交叉口,达川区教育局路口、三里坪路口,高新区七河路路口、消防站路口等21个点位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统一行动。同时,针对路口行人横穿马路、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偶然性、随意性等特点,集聚志愿力量,采取“定点、定时、定人、定装、定责”方式,严管重罚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从绿化带抄近道、偏离“斑马线”上路口,严管重罚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自行车“乱穿人行道”,严管重罚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启动日当天,共478人接受“五选一”套餐处罚,安全文明过马路新风尚初显。
(三)专项整治。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逢五”、“酒驾”专项整治等各项专项行动,发挥公安交警、街道社区管理合力,严管车辆乱停乱放。4月以来,共查处车辆(含非机动车)乱停乱放8398起,拖移违停车辆286辆。
(四)创新整治。主动与市创建办共同研发“达州骑手”APP记分管理系统,凡在达州主城区申请成为快递外卖“骑手”,企业需组织“骑手”开展为期三天文明出行入职培训并测试合格,并一人一车一档一号登记管理,“骑手”实名注册开通“达州骑手”手机APP记分管理小程序,实行一人一机一卡,方可准入。5月10日启动以来,公安交警注册189人,城管执法注册49人,主城区14家快递外卖企业“骑手”共注册1593人,注册率76.3%,快递外卖上牌328辆,约谈快递外卖企业3次,守法率从整治前78.5%提升至98%。
(五)示范引领。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推动快递、外卖企业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率先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完善配送考核制度,科学发单派单,合理规定配送时间,引导安全守法文明配送。支持带牌销售、带保险销售等便民做法,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骑行人佩戴头盔。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中心城区道路安全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城区交通秩序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交通参与者图方便而置交通法律法规不顾、任性而为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是执法成本较低。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行人、非机动车绝大部分交通违法限制在口头教育或5-50元的现场缴款处罚范围,缺乏像对机动车违法行为采取的驾驶证记分、暂扣甚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的措施或手段。三是非机动车源头监管缺失。一些非机动车生产厂家和销售商为迎合消求者需求,违规生产超过国家技术标准的电瓶自行车,导致这部分车辆无法进行注册、上牌,致使道路上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泛滥,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正常交通秩序管理秩序。目前,除了公安机关还在履行超标车的末端管理职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源头管理职能部门对非机动车的管理缺乏强有力的手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文明劝导。持续深化路口文明志愿服务劝导活动,通过现场参与、亲身体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倡导广大群众关爱生命、平安出行。
(二)打造交通文明示范街。将创建文明城市确定的一批主要交通路口列为交通管理严管街,对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翻越护栏、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作为常态化治理工作。
(三)强化达州骑手APP应用。每月通过骑手的事故、违法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指数进行大数据分析考评,定期会同市创建办深入辖区交通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率较高的外卖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通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以及违法率较高的骑手信息,对骑手实行交通违法处罚和行业内部处理的“叠加处罚”措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骑手强化自律管理。
(四)推动立法。市公安局多次组织召开非机动车管理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就《达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代拟稿)》进行专题讨论。下一步,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相关流程期限要求,结合达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实际,推动《达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立法。
(五)加强交通宣传。深化警媒合作,广泛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载体实时报道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市民注意出行安全,曝光一些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效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交警支队 刘波 2527556 13404039000)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