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安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01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3-02-25 15: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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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市公办案〔2022〕10号

达州市公安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01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马兵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僵尸车”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提案》(第10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僵尸车”存在的基本原因

(一)淘汰报废类车辆。一是有的车主经济条件好,买了新车后,旧车长久停放就懒得去打理,加上停车位短缺,价值较贵,申请报废手续又较繁琐,干脆直接将其遗弃,逃避报废处理。二是有些车辆接近报废期,考虑到维修费用等方面因素,车主放弃对车辆的处理,一弃了之。

(二)其他原因类车辆。一是有些“僵尸车”属于盗抢、违章或多次倒卖车辆,不具备齐全的手续,走正常报废程序处理或进入二手车市场,依法必须先清理交通违法记录,车主干脆把车丢弃不管。二是有的车主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常年各地奔波,车辆又没用固定的停靠地点,就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或道路停放。

二、整治“僵尸车”存在的难点

(一)认车难。由于“僵尸车”大多为报废或者接近报废的车辆,车辆使用时间长,有的车辆经过多次转手买卖,无法确定车主信息和联系方式,对寻找车主带来困难。有的甚至连车辆号牌等信息都无法找到,给确定车主信息带来很大困难。

(二)举证难。对于报废车到底停放多久时间才能算得上是“僵尸车”,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加上公安交警的警力资源有限,很难对辖区各主要道路长期停放的车辆进行清点登记。同时,有些“僵尸车”停放在偏远的道路以及居民区内,难以及时发现,需要群众提供举报线索。

(三)处置难。从法律上讲,“僵尸车”是私人财产,因此在处理上必须先与车主取得联系。而这些车辆要么信息缺失,要么登记联系方式失效,给处理带来很大困难。且目前尚未出台一套完善的处置“僵尸车”的法律依据,“僵尸车”由谁来管也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状况。公安交警部门处置“僵尸车”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只要停放在路边的车辆不违法,停在停车位内,就难以进行处置。

三、整治“僵尸车”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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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立足辖区实际,将“僵尸车”清理整治工作作为疏堵治乱,回应群众呼声的重要举措,要求交警部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力求“僵尸车”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辖区静态交通秩序得到较大改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交警支队长任组长,分管副支队长任副组长,支队秩序科以及相关交警大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秩序科,由秩序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收集等工作。三是依法文明执勤。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要求文明执法、规范执勤,做好细致的法律法规解释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切勿激化矛盾。对排查处置敷衍了事,暗访或者接到群众举报仍然存在“僵尸车”未处置的,将依规问责。

(二)加强排查,全面摸清底数。一是按照属地原则,充分发挥城建、社区干部、社区网格员、社区民警、路外停车管理运营企业工作人员等力量,以辖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背街小巷所涉道路、人行道作为重点,将居民社区、消防通道、停车场、桥梁、涵洞、建筑工地、闲置空地等区域纳入清理排查范围,对辖区全域空间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摸排,切实掌握“僵尸车”数量、停放位置、车辆及车主信息等基础情况,做到“不漏一区、不漏一路、不漏一处、不漏一车”。二是对登记注册的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车辆进行梳理,通过违法、事故等数据的综合分析,将梳理得出的重点车辆抄告属地单位进行落地核查,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及时向社会公布电话、邮箱,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僵尸车”信息,并通过意见箱、电话、微博等形式及时回复市民网友提议和疑问,最大限度掌控市民对辖区“僵尸车”的信息。截止目前,已清理整治“僵尸车”107辆,其中报废车辆21辆、无主车辆6辆、通知车主后驶离80辆。

(四)宣传先行,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多渠道宣传。专项行动前期,多渠道广泛宣传“僵尸车”长期占用道路停车资源、存在安全隐患的危害性,提前发布专项整治公告,扩大社会知晓面,形成高位传播效应。二是多角度宣传。安排警力深入企业、社区、公园等人群聚集地,大力宣传“僵尸车”违法占用公资源的危害性,倡导市民遵章守法、从我做起,自觉履行文明出行义务。三是多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抖”新型媒体平台,全面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呼吁群众积极举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随警作战,对查处的摩托车、僵尸车、无相关手续车辆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公开曝光,有效震慑交通违法,扩大宣传范围,争取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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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实行综合施策。“僵尸车”清理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由政府主导推进,对“僵尸车”清理拖曳、可能牵涉的民间纠纷以及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处理等问题由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二)提前发布信息,开展专题宣传。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报道统一行动进展,曝光“僵尸车”占道停车违法行为以及典型违法安全。同时,在主要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各宣传阵地发布清理“长期占用公共道路停放无人认领车辆”的公告,广泛深入宣传何为“长期占用公共道路停放无人认领车辆”,并公布举报电话、处理措施和相应法律依据等。

(三)全面排查清理,及时拖移车辆。定期开展“僵尸车”排查清理工作,尤其是以未通车道路、断头路和居民小区、小街小巷、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发现的“僵尸车”集中开展拖移,对长期占用公共道路停放的“僵尸车”,依法依规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停放。

(四)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化成果。一是建立举报清理机制。交警部门形成日常摸排与接受群众举报、及时公布、及时清理、及时处置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抄告机制。与住建、市监、城管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僵尸车”将对存在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报废回收企业,抄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三是建立常态宣传机制。建立“僵尸车”接受群众举报、信息公布、违法曝光等宣传工作机制,让广大群众了解“僵尸车”的危害和处置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僵尸车”现象的发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公安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交警支队 刘波 2527556 13404039000)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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