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将江苏省镇江市看守所服刑人员佘启果押解至四川审查的函
达市公办议〔2022〕39号
达州市公安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1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游友建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建议》(第22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稳妥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一是设置过渡期。对群众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未及时登记注册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对在用不符合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发放临时号牌。未按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严格依法查处。二是推动示范引领。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推动快递、外卖企业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率先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完善配送考核制度,科学发单派单,合理规定配送时间,引导安全守法文明配送。支持带牌销售、带保险销售等便民做法,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骑行人佩戴头盔。三是引导置换报废。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推动政府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先后组织达州市中心城区快递、外卖行业负责人召开警示教育约谈会。四是引导车辆入户。依托老百姓身边的车管所,加大对电动车登记上牌的宣传力度,提前发布告知,提醒广大群众办理登记电动车登记上牌所需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电动自行车新标准等其他办理须知。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非机动车不需要在公安交管部门考取驾驶证。截止目前,全市共注册登记非机动车14万余辆,其中今年共注册1200余辆。
二、推动达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地方立法
市公安局多次组织召开非机动车管理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就《达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代拟稿)》进行专题讨论。下一步,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相关流程期限要求,结合达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实际,推动《达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立法。
三、重拳整治非机动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坚持源头治理。积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落实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要求,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安全头盔”等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发动保险企业开发电动自行车保险业务,推广“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积极联合当地工会等部门,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出行需求的员工。鼓励在学校周边、农村场镇等场所,协调厂商推行头盔 “共享”、“租赁”、“旧换新”等模式,方便群众使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公益团体、热心企业等组织发起赠送爱心头盔活动,通过在线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社会公益捐赠、网络红人直播、警察真人秀等形式向群众免费赠送头盔,并借力“骑士”群体推广安全头盔文化。据统计,“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全市共向群众免费赠送头盔1000余个。二是坚持点位治理。严格落实“交警大队领导包片、中队领导包线、交警包段”机制,结合实际优化勤务模式,科学安排警力,全员全警上路,分成整治小组,因街施策在城区各路段开展早晚高峰期整治工作;平峰期实行网格化勤务,将“铁骑”优势和特巡警、交管员步行方式有机结合,加大背街小巷的巡逻管控,从早到晚无缝衔接,确保整治力度不减。三是强力攻坚治乱。以“创文”为契机,强力开展整治,针对城区电动二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多次召开美团、饿了么等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联合邮政局下发规范邮政快递专用车辆管理通知;建立违法行为抄告制度,推送违法信息42条,警示教育72人,并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准入惩罚机制运行,压实企业主体监管责任,机非各行其道成效明显。四是坚持志愿服务。严格按照“车让人、人守规”劝导活动要求,坚持定人定岗,组织劝导工作,明确一名交警为路口“总指挥”,共同做好志愿劝导,达到控住车、管住人的目的。警务督察部门坚持每天对城区主要路口的劝导警力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督察,力求路口文明劝导达到最好的效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公安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交警支队 侯殿浩 2527556 15892403333)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