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公办议〔2022〕37号
达州市公安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8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邓洋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有效加强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的建议》(第17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健全“三电办”工作机制
达州市“三电”安全保护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具体负责“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防范、处置工作。现“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当地平安建设、治安防控、反恐防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矛盾化解、综合执法、扫黑除恶和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体系平台。今年来,召开两次市“三电”联席会议,将各项任务、目标、要求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三电”企业,形成联防合作和部门联动、专业管理、属地保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落实“三电”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
二、加强“三电”设施保护宣传
今年“5·17”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市“三电办”开展 “三电”保护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工具,在重要“三电”设施沿线的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居区、隐患区段和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意义和责任,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今后,市“三电”办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手机和互联网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两微一端”公共服务平台,以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活动,以案释法,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形成全社会保护营造“三电”设施安全浓厚氛围。
三、加强“三电”设施安全保卫
市“三电办”加强对重点隐患涉及的外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安全管控。在施工进场前,发送《“三电”设施安全保护责任告知书》,明示安全要求和责任义务;在进场阶段,签订《“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承诺书》;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实隐患,发送《“三电”设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限期整改完毕,属地“三电”办组织验收销号工作。市公安局严厉查处外力破坏事(案)件,对推诿塞责安全责任,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外力破坏事(案)件的,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查办,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今年来,开展巡查20余次,指导7家“三电”企业修编、评审、备案应急处突预案,完成8家“三电”企业安保检查工作,督办省厅挂牌的3起外破隐患案件。
下一步,市“三电办”将积极开展涉电不安定因素和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打击破坏盗窃“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破坏盗窃“三电”设施的各类案件,确保“三电”设施安全高效运转。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公安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治安支队 谢勇 2115153 18081530636)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