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将江苏省镇江市看守所服刑人员佘启果押解至四川审查的函
达市公办议〔2022〕16号
达州市公安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8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谢正伟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通川区健民路社区丽江明珠大门口设置交通指示灯的建议》(第00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野茅溪大桥通车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20年、2021年先后2次对丽江明珠大门口交叉口进行交通组织优化,效果显著。根据您的建议,交警支队近期多次派专人对此路口分时段进行了调研。经过认真分析认为,该路口早晚高峰期间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的主要成因是车辆未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主要体现为:一是老北客站方向的车辆在该交叉口北进口随意调头,违反标线指示通行,该方向来车需要前往野茅溪大桥桥下滨河东路掉头;二是野茅溪大桥方向的车辆在该交叉口南进口左转驶入黄马湾路,违反标线指示通行,该方向车辆需前往下一个路口掉头后右转驶入黄马湾路。由于这两个方向的车流违反交通标线通行,导致在该交叉口范围内冲突点变多,在高峰期交通拥挤加剧。
二、治理措施
该交叉口属于异型交叉口,交通拥堵原因系高峰期驾驶人员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所致,且平峰期车流不大,秩序较为正规,结合交通流量和交通运行情况,不适宜在此处设置交通信号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提高通行效率、减少拥堵问题:一是增设禁令标志牌,禁止违规左转和掉头行为,规范交通秩序;二是责成交警直属一大队,加大高峰期间警力部署,通过疏导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纠正驾驶员违法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1日
(联系人:交警支队 谢永利 2527556 18682870668)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