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办发〔2023〕10号 | 浏 览 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专项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达州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专项改革方案
为切实抓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微改革经验在全市复制推广工作,打通服务群众的卡点堵点难点,实现让群众“少跑路、好办事”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业务整合、事项融合、流程再造,优化“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模式,将线下办理作为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的补充模式,切实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受理、一站服务”,打造达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品牌,在服务群众中提升效率、转变作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改革举措
(一)明确办理对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生儿,其母亲(或委托人)自主选择后可提出联办申请:在达州市助产机构出生;符合达州市落户政策且要求在达州市落户(非婚生育除外);符合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且要求在达州市参保。新生儿未取名及市外户籍等情况,暂时不予联办。
(二)明确办理事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群众联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确保群众仅需交一次材料、填一次信息、跑一个窗口,即可实现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登记、医保缴费、社保卡申领“一次办”。
(三)明确办理基础配置。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助产机构设置“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窗口,明确专人办理,张贴办理流程、有关注意事项和办理须知等。各地政务服务部门要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配备专人负责线下材料流转、证件追踪、办结后证件发放。
(四)明确办理流程。
1.材料。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制发“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登记申请表、回执、委托书、缴费指南等材料清单。
2.申报。申请人在新生儿出生后,在助产机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窗口提出业务申请,填写“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申请表和委托书等,并核实确认所有信息。
3.受理。助产机构联办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确认新生儿父母身份信息,符合要求的当场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窗口人员需一次性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窗口联办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办事材料交至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乡镇中心卫生院也可到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由大厅具体负责工作人员统一完成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办理。
4.办结和送达。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登记、社保卡申领办结后,由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邮政寄递,并附医保缴费操作流程,申请人根据缴费提示完成相关操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通过专题会、部门联席会、工作推进会以及培训会等,进一步深化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现实意义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选优配强人员、提供组织保障,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部门责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和指导医院设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窗口,并安排专人受理业务;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在政务服务中心落实专人进行业务受理;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助产机构和政府服务大厅办件产生的交通费。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职责,督促指导相关办件人员依法依规办件,确保办理证件的准确性,提高申请人满意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知晓率。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咨询途径,及时回复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持续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升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强化监督问责。各地要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纳入部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行动缓慢、不予配合、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县(市、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对督查发现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奖励。
附件:达州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专项改革具体事项清单
附件
达州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专项改革具体事项清单
序号 | 改革任务 | 成果形式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助产机构设置“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窗口。 | 各地助产机构在醒目位置张贴统一张贴“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窗口标识。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 | 2023年5月底 |
2 | 政务服务中心明确专人办理。 | 各地政务服务大厅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专人。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 | 2023年5月底 |
3 | 依法依规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 动态更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有关事项及政策要求、标准等。 | 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 持续推进 |
4 | 明确“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申请材料清单 | 统一制发登记申请表、收件回执、授权委托书、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 市卫生健康委 | 2023年5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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