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撤销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开江府〔2022〕12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划定开江县甘棠镇明月江大石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开江县永兴镇老街上场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江县回龙镇高板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你县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次撤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的群众饮用水正常供应和饮水安全。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编制、实施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案,不断健全水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管体系,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提升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用水安全。
附件:达州市开江县地表水型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保护区基本信息表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达州市开江县地表水型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保护区基本信息表
水源地 名称 | 使用状态 | 水厂信息 | 水源 名称 | 水源 类型 | 保护区划分范围 |
水厂 名称 | 设计供水 规模 (吨/天) | 服务 范围 | 取水口信息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取水口 地名 | 纬度 | 经度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开江县甘棠镇明月江大石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现用 | 开江县明潭自来水厂 | 1556.7 | 甘棠镇 | 大石门 | E107°51′28.28″ | N30°59′56.22″ | 明月江 | 河流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所有水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50米内的陆域沿岸纵深,且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范围 | 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至下游侧的外边界延伸200米范围内的所有水域 | 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1000米内,且依据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需要确定的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