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举措创新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 2023-04-26 17:00:18

1)政策兜底。适时研究创新政策,陆续出台《达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达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达州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从完善体系、行业发展、要素保障、规范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系统推进。(2)资金保障。创新设立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按照每年2000万元的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社会养老,及时公布养老机构投资指南、政策扶持清单、供给信息目录,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按床位数给予10-40万元补助,其中市级财政负担30%、县级财政负担70%。(3)制度补充。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照护补贴制度,对纳入低保范围、80周岁以上的一/二级重度残疾老年人,实行居家养老的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补贴;实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每人/200元标准给予补贴。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将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机构)运营补贴与等级评定结果挂钩,对评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的民办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老年人数,分别按照每人/100元、150元、200元、25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对评估合格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个/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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