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市全面启动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业务,在达州就业、就学、居住的省内其他市州户籍的群众, 可自行选择就近的办理点.
一、 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办理点

二、 受理范围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四川户籍居民。
三、 办理条件
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就近的临时身份证办理点进行办理,未满16周岁的公民、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四、 办理时间及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即办即取。
五、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证件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