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达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权力、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牵总引领,法治基础更加牢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及时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并公开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对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的重要内容。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督察,接受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组的现场评估检查,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顺利收官。三是坚持领导带头。始终抓住“关键少数”,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政府常务会、市长碰头会学法成为常态,2020年组织学习了《民法典》等15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显著增强。
(二)强化地方立法,制度建设更加完备。一是科学确定地方立法项目。坚持立法计划先行,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出台《达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达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明确物业管理、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违法建设治理等3个制定类立法项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健全地方立法制度。制定了《达州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试行)》,准确掌握规章实施效果,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印发《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明确各部门在法规规章起草、审查、审议、实施等环节的职责,推动建立科学合理、高效权威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出台了《达州市政府立法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推进政府立法有序性、延续性和主动性。探索建立的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被省政府评为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三是高质量完成重点领域立法。完成《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制定《达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达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严格履行了备案程序。出台了《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印发了《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三)强化程序落实,决策施政更加科学。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决策事项。组织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施行后评估,动态检验行政决策效果。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一律不得上会研究、一律不得报请领导签发、一律不得颁布实施。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和重大民商事行为均进行法治审查,政府各类专题会议议定事项涉法问题均悉数采纳法治意见和建议。深化党政法律顾问团参谋服务,在研究达钢异地搬迁、马踏洞商业综合体等重大决策事项上,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建议,确保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2020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152件。三是规范备案审查。出台《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并列入市委党校培训课程,制发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将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立项编制工作纳入目录清单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优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推进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提升规范性文件操作性和实施效果。2020年共上报备案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44件。
(四)推动职能转变,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在减少行政审批、降低准入门槛、精简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上下功夫。大力宣传使用省民营企业维权平台,成立市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让民营企业安心经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15件,修订2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截止2020年底,归集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省上反馈红黑名单在内的联合奖惩对象名单14万余条。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位居全省第7位。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多头跑”“多级跑”问题,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实行“多证合一”。推行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等服务举措,行政审批效率提升60%以上。推行市政公用“一站式”服务,推进“五联合”改革,政府投资项目从启动到取得施工许可最快可缩短至70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最快45个工作日。推进“放管服”向基层延伸,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分)中心均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全市所有政务服务大厅均安装了评价设备,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办理开展全过程评价,将主动评价情况纳入政务服务工作考核。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印发《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制定《达州市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并向社会公示。2020年,全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市场主体2480户,抽查率5.35%。四是依法防控疫情。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指挥长的应急指挥部,在市、县两级组建合法性审查小组等5类法治专业指导小组,编制《达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摘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五十问》等普法宣传资料,全力服务和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知》等指引性规范,出台《关于支持复工复产规范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企业安全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强化管理监督,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一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完成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级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3个领域执法职能下沉市辖区承担,精简整合执法队伍10支,平稳分流安置市级涉改人员226名。按照“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原则,编制形成涵盖行政许可权211项、行政执法权690项的《达州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整合乡镇站所、派驻机构等执法力量,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乡镇站所和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稳步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等。2020年,全市共有2400余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年审8089个行政执法证件,清理注销1034个。三是全面整顿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年”活动、“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重点整治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领域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03件、行政复议案卷71件。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市共取消191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
(六)强化制约监督,权力运行更加透明。一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纪律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虚心接受政协民主评议,切实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涉及重大工作决策和部署的都邀请政协委员参加。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执行生效判决,及时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行政案件375件,审结344件,其中行政机关被判败诉57件。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持续加强行政复议监督,2020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9件,依法受理105件,审结100件,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6份。深化府院联动,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行政应诉案件情况进行通报,有力促进行政机关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围绕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医保社保基金及环保专项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开展审计监督,全年完成审计项目72个,查出问题金额19.64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77亿元,健全制度16项,移交并协同纪检监察机关查办重大案件7起,受到处理处分42人。三是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大力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了重大活动、重要决策、政策解读、人事任免、重大项目、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疫情防控等各类政务信息。
(七)深化基层治理,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清理规范乡镇职权。开展拟下放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摸底调查工作,按照“三放三不放”的思路,形成131项拟下放“基本权力清单”。结合乡镇功能定位,按照“工业主导型、文化旅游型、现代农业型、商贸物流型”等4个类型,形成95项拟下放“特色权力清单”。制定乡镇(街道)“三定”规定和属地责任清单、法定权责清单,开展乡镇(街道)属地责任事项清理,进一步理清了县乡权责边界。二是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出台《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明确以纳入全市“5+2”帮扶力量管理的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基础,建立“外聘+公益”两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推动基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印发《达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100%,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92%。开展达州市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方便群众享受全时段、全地域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三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首次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全市77335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法活动。开展2016-2020年“十佳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建设创新实践案例”推荐评选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营造浓厚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年共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60余场次,开展法治讲座46堂,发布“以案说法”典型案例360余篇;开辟了《法治周刊》《法行达州》等法治专栏,已在达州日报开办43期,在达州晚报开办21期;推进《民法典》宣传普及,组织43个部门举行《民法典》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顺利通过省“七五”检查验收并得到高度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够平衡,一些地方和部门(单位)工作较为迟缓,离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还有待加强。二是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还没有强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法治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牢,个别行政机关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还不够积极主动;个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坚持用法律规范行为、约束权力还不够到位。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不断加强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强化重点领域立法,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优化立法联系点项目征集、评估听证、群众参与等规则,积极推行精细化的立法方法,提高立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利益行政决策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三)不断优化政务法治环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压减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结果运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流程,依法办好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执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制度,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五)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设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普法守法和依法治理深度融合,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