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专员办:多维度发力扎实开展京外中央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审核工作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8-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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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京外中央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专项审核的通知》(财预便〔2018〕48号)要求,四川专员办优化审核模式,从四个维度多个层面着力,深入结合预算监管,提高审核精细化水平,扎实开展中央在川单位2018年医疗保险缴费经费需求审核工作。
一、 深入学习,提高政策认识
一是改变思想,提高站位。从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社会保险法,深化预算改革的高度,从夯实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基础数据,促进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出发点,为属地预算单位服好务。二是主动学习,提前谋划。通过走访属地相关部门,详细了解属地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及执行情况,收集掌握最新政策依据,摸清审核关键要素。三是把握重点,学深学透。组织经办业务处室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集中学习政策文件和审核方案,准确把握政策重点,提高审核质效,确保审核工作备充分、平稳推进。
二、认真准备,夯实审核基础
一是细化审核方案。按审核要素标准化、审核程序规范化的要求,在审核方案中对审核内容、审核时间、审核方法、工作分工、时间安排以及工作要求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确保本次审核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明确审核职责。明确以处室职责分工成立审核小组,按照对口联系预算单位开展工作,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牵头处室负责政策解释和就发现问题与部内相关司局请示,实时补充更新审核要求、及时完善审核流程,做到各处室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统一流程。
三、加强沟通,做好多方协调
一是加强与预算单位沟通协调。审核前,专员办各审核小组通过实地走访,主动与在川中央二级预算单位作协调沟通,告知本次审核的相关内容、要求和需向专员办提供的医保政策文件、单位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清单。审核中,通过电话沟通、个别调研等形式与预算单位保持沟通联系,针对审核中遇到的问题,了解情况或补充文件依据等。二是加强与部门司的请示汇报,及时掌握主管部门审核思路,切实把握审核要求。三是加强处室间沟通配合,分享审核方法、审核思路,传达上级要求,就审核中遇到的各类情况及时沟通、共同解决,实现资源充分共享。
四、优化方式,明确审核重点
经过反复研究,明确此次审核重点为纳入预算的人数和医保缴费基数,并采取现场审核与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一是通过实地核查,及时了解和发现政策执行和落实上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属地医保政策是否存在与社会保险法等国家统一制度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有针对性的收集相关政策依据。二是紧抓审核要点,通过提取预算单位人员工资表、会计账簿和人员编制文件等必要依据,结合2018年预算审核人员情况、津补贴标准等数据,重点把握申报的人员范围是否纳入本次审核无关的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中是否纳入了“四项和”以外的缴费项目,申报的保险险种是否符合本处医疗保险审核的范围等,重点预算单位对是否实际参加属地医保缴费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