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达州市中心城区居民的养犬行为,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文明整洁市容环境。结合达州实际,达州市公安局代拟了《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就有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民群众、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拨打达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0818-2156110或电子邮箱303877189@qq.com反馈意见,也可通过来函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反馈意见。
通信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安街8号(达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行动大队),邮编635000。
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即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3年3月2日止。
附件: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
达州市公安局
2023年1月31日
附件: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