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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市级部门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及《达州市市本级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达州市市级部门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
2.达州市市本级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达州市市级部门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及达州市市本级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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