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5号建议办理情况(B)的函

发布日期: 2022-09-26 16:46:02

​伍治盛代表

你在市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建议》(第205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为加快构建具有达州特色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07月,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5+5”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达市委发〔20206号)。意见中明确提出以商业贸易、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研发和现代服务、文体旅游五大支柱型服务业和人力资源与教育培训、商务会展、巴渠美食、医疗康养、家庭社区五大成长型服务业为抓手,坚持“强优势、补短板、拓领域”为原则,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当前,疫情虽对达州服务业冲击较大,但服务业发展稳中向好、高质量发展的大势没有改变。1-7月,全市社消零总额实现708.9亿元,同比增长3%,增速居全省第3位,分别高于全省、全国均值2.63.2个百分点。达州服务业发展虽取得不错成绩,但正如你所说部分行业中长期存在严重的市场进入壁垒传统服务业在数字经济时代发展缺乏市场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我市服务业进一步发展。你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一、关于升规入统注重政策扶持的建议

20223月,继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2213号)后,4月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服领办20222号),通知中明确提出为“小升规”服务业企业提供三年扶持期,以上年度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为基数,新增对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户的补贴,重点企业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补贴方式和标准。同时,每年市县两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上年度新升规入统的服务业规(限)上企业给予相应资金奖励。此外,为加大“转企升规”企业培育力度,2022年省上对新升规入统的服务业规(限)上企业拟给予1.5万元/户专项资金奖励。

二、关于招商引资注重产销分离的建议

目前,在招商引资的同时具备产销分离(主辅分离)条件的企业一般规模较大、实力强,对落地的要求也相对较高,达州在科研人才、市场等方面还存在欠缺,承接该类型企业存在一定困难。随着我市招商引资条件不断完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服务业相关成员单位(部门)应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将产销分离(主辅分离)纳入招商引资条件,制定更加完善的招引方案,共同夯实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主体支撑。

三、关于购买社会服务加强台账基础的建议

目前,我市服务业规(限)上在库企业质量不优,存在企业规模较小,且行业分布不够合理的情况。为促进服务业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持续开展“‘漏短缺’清理”,加快推进“主辅分离、产销分离”改革和好一新农批市场等大市场大卖场集中收银工作,优化在库企业质量。为夯实统计基础,商务系统要求企业按照统计要求做好七有三专”“三账建设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对于无专业会计人员的企业,建议企业自行购买服务,由专业会计人员或事务所帮助做好财务工作,政府可在各级专项发展资金中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此外,商务系统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协调统计部门或三方会计机构邀请统计、会计专业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培训,指导规范报数,完善相关财务资料,夯实统计基础。

四、关于加大对地方企业的扶持的建议

市商务局每年按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业规(限)上企业申报省级红榜资金和市县两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积极对接省上“服保贷”金融产品,收集各县(市、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积极组织申报融资成本补助。此外,市政府相继出台《达州市优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达州市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等一系列帮扶政策,并将助企纾困政策制作成“四川助企纾困政策明白卡”分发服务业市场主体,加大宣传力度,全力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突出问题,纾困减负。20225月,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2022年服务业重点集聚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及重点品牌目标任务》的通知,确定了今年重点培育支持打造的集聚区、项目、企业及品牌,对地方集聚区、重点项目、龙头企业及品牌的政策扶持提供了方向,加快推动达州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鼓励连锁企业在市县一级设立总部经济的建议

为推动达州总部经济发展,市经合外事局拟出台《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该文件从定义总部经济的标准条件、奖励政策、服务政策等六方面细化总部经济落户达州的实施细则,为达州进一步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创造了有利条件。20224月,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文件中明确提出要着力发展服务业总部经济,对引进和培育的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总部企业中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支持央企、省企、总部经济企业在达注册独立法人营运中心(营销中心)、采购中心、进出口贸易中心等子公司、项目公司,符合条件的享受重点产业企业扶持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商务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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