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专员办:用好“三个抓手”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提质增效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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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专员办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及《四川专员办关于扶贫攻坚重大项目资金绩效调研工作方案》的具体部署,选取深度贫困地区的12个县域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调研工作,调研中发现高海拔地区工程进度缓慢,导致扶贫资金拨付滞后;政策把握不准,扶贫资金投向欠精准;扶贫资金管理程序不规范;涉农资金整合不到位、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四川专员办甄别问题类型,分析成因,与财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充分沟通,群策群力解决基层具体问题,以“三个抓手”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管理水平,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一、以政策落实为抓手,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准确性
能否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扶贫政策落实是关键。一是四川专员办通过调研全面深入了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及工作要求在各县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有关县是否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的安排、资金的使用是否精准。深入项目现场、走访贫困农户,重点关注扶贫资金是否精确用于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任务是否实现,是否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二是因受地理环境、人员素质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惠农补贴“一卡通”政策、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政策、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政策等扶贫资金管理政策,在高原民族地区落实起来困难多,四川专员办在充分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汇报、明晰主客观原因的基础上,将政策法规与客观实际不协调的问题,以信息、专题材料等多种形式向财政部报告,并积极协调省、州等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其转变观念,积极配合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事宜,全力支持脱贫攻坚。
二、以绩效目标为抓手,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效益性
一是针对实地调研中发现的有关县绩效意识不强、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管理使用尚不完善、资金绩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四川专员办督促有关县提高认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及奖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效挂钩,对花得不好的资金要予以收回或督促有关方面改进管理。立足本地实际,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扶贫资金绩效的主要标准,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到“刀刃”上并产生实效。二是督促有关县全面盘活存量资金,将闲置在财政专户、部门账户及乡镇账户上的结余资金有效盘活,及时安排用于脱贫攻坚。同时,督促有关县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分散在各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收回财政部门统一的“口袋”,统筹规划,合理分配,减轻贫困县的财政压力,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以监督问责为抓手,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严肃性
一是四川专员办在深入走访调研中注重财经纪律的宣讲及扶贫政策的宣传与解读,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财经纪律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财经纪律意识及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财经纪律风险。同时,通过大量真实财政违法违规案例的讲解与剖析,严肃了财经纪律,起到了良好的震慑及警示作用。二是针对实地调研核查中发现的部分县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虚假整合、闲置浪费等问题,四川专员办及时纠偏扶正,限期整改,督促有关县建立工作任务与权力责任相统一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严肃问责。三是四川专员办在调研中注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的落实,让扶贫对象对扶贫项目的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等信息充分了解掌握,并实施全程监督,督促完善举报受理及反馈机制,使贫困对象能时刻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有关县探索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方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正性,逐步建立多元化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