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250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2-07-19 16:09:21

达市财办议〔2022〕120号

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250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张碧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市农业补贴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建议》(第25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建议立足达州丘陵地区实际,适当提高惠农补贴标准”的建议

达州市惠农补贴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共五项,涉及补贴资金8亿元左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是补贴拥有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是补贴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的补贴,其他三项(稻谷补贴、实际农民一次情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均是严格按照“谁种谁受益”的原则来进行补贴。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向上级建议,适当提高惠农补贴标准。

二、关于“增加补贴对象(如玉米、大豆等)”的建议

2021年我市部分县(市、区)把马铃薯和高粱种植面积(30亩以上)纳入了种粮大户补贴;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全市玉米种植面积进行了补贴;在大豆方面,由于我市今年承担了全国大豆玉米带状种植示范推广任务53.5万亩,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全市安排专项资金5942万元,采购241万公斤大豆种子,安排1300万元发展粮食生产,奖励完成大豆生产任务前4位县区和规模种植大豆前10名新型经营主体。各地也同时出台一定的奖补贴政策对大豆种植者进行奖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保障好实际种粮者的切身利益。

三、关于“财政匹配工作经费”的建议

市财政局每年在市农业农村局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经费10万元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强农工作的日常监管,有效保证了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接下来,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大对惠农强农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并督促各县(市、区)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足额配套相应工作经费。

四、关于“加强基层经办人员培训,强化基层经办人员责任”的建议

为切实做好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确保准确、及时、安全地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确保发放“零差错”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心。一是开展惠农补贴政策及系统操作培训会。组织区县惠农补贴具体经办人参加省、市两级视频培训、现场系统操作演练以及经验交流。二是远程指导。利用现有QQ群、微信等线上沟通方式,宣讲惠农补贴政策和对阳光审批系统、阳光发放系统的操作进行答疑解惑。三是开展督查暗访。对于补贴发放关键节点,组织技术骨干下沉一线,暗访政策落实情况和现场为基层人员培训系统操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本年度不足之处和重点难点工作,实现后期培训更有针对性。

五、关于“应把上报惠农补贴基层资料纳入全市‘三农’工作考核内容”的建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撂荒地整治等强农惠农工作已纳入全市“三农”重点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是乡村振兴战略实际考核、乡村振兴后评估等的重要考核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农办建议提高惠农工作在各项考核中的权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9日

(联系人:农业农村科 闫小东 1588294081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农业专委会,市政府督查室,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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