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财办议〔2022〕63号
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8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黄光宇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的建议》(第29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快出台跨区域、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
为促进我省完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根据《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财建〔2018〕6号),我市同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等10市(州)友好协商,制定了《嘉陵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按照“保护者得偿、收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的原则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行政辖区间联防联控、流域共治与产业协作,实现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建议将万源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补偿项目全部纳入国家专项转移支付范围,提高转移支付标准,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付力度
万源市是嘉陵江和汉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按照《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川财预〔2019〕58号)文件规定,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资金根据植被覆盖、水网密度、生物丰度等生态保护因素和标准收支缺口按公式计算分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万源市的生态建设,达州市财政、发改、环保等部门都积极配合万源向上争取了专项政策和大量资金,帮助万源市缓解因实施生态保护而出现的财政困难。
三、建议将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纳入万源指标考核体系,对万源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作出的贡献,每年给予适当财政转移资金奖补
为进一步支持万源市做好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大对万源市的支持力度:一是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增加对我市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不断加大对万源市的生态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二是充分考虑万源市财力状况,进一步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增强万源市财政保障能力,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最后,感谢你对此项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