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财办议〔2022〕54号
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85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尊敬的刘进平等代表:
非常感谢你们对社区阵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协调落实通川区朝阳街道大寨子社区阵地的建议》(第28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阵地建设,2018年出台了《达州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办法》(达市府办〔2018〕57号)规定“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无偿配建”用于社区综合服务。历年来,市财政局对主城区社区阵地建设项目积极予以支持。
一、建议中涉及两处资产情况
(一)市园林处资产使用情况。大寨子公园北门(朝阳西路入口)房屋于2015年建成投用,建筑(共一层)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该建筑物之前用于大寨子公园管理所办公,目前用于西区绿化管理所办公使用。市园林处基层管理所办公场地严重不足,莲花湖公园管理所、滨河游园管理所、苗木生产服务中心仍靠租赁民房或国企房产用于办公,例如莲花湖游乐园租用文旅公司资产办公、滨河游园管理所租用市房产公司资产办公等。
(二)农技推广中心综合楼情况。原达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综合楼位于通川区朝阳西路219号(西外),共6层建筑面积2371.38平米,1989年建成投用,系原达县农业局下属单位农技推广中心、农广校、农药厂等单位办公用房。1999年,因生产需要,将该处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169万元,目前贷款还未偿还。2021年,为壮大达川区新成立的农业平台公司资产,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已将该资产注入达川区农业发展公司。该房屋主体结构鉴定为C级危房,下步根据鉴定结论进行维修加固。鉴于达川区6家区属国有企业无办公用房(全部在外租赁办公场地),经加固后拟用于达川区6家区属国有企业办公使用。
鉴于上述情况,大寨子公园北门左侧房屋及达川区原达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综合楼无法调剂或提供给大寨子社区办公使用。
二、下步工作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资产清理。2021年,市财政局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市级行政事业性经营资产清理盘活工作专班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1〕127号),且已多次组织清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剩余资产、中心城区停车场等资产,家底摸清后,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处置变现一批、注入国企一批、集中管理一批”的原则,提出处置建议方案,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利用率,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浪费或流失。
(二)支持社区征地建设。市财政局根据资产清理情况,结合社区实际需求,资产清理盘活工作专班安排专人对社区功能用房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3月23日、4月20日资产清理盘活工作专班召集市级和通川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市级政府投资建设安置房闲置资产社区功能用房调配工作专题会议建议方案”,按照“依法依规、按物调整、因地制宜”的原则,拟调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安置房部分闲置资产共计1万余平米给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和凤西街道办事处合计17个社区、25个安置房小区,作为打造社区阵地建设作社区办公和服务群众使用。下一步资产清理盘活工作专班,将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