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0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2-03-23 15: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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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市财办议〔2022〕4号

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0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黄光宇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力度的建议》(第30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万源市是嘉陵江和汉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按照《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川财预〔2019〕58号)文件规定,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资金根据植被覆盖、水网密度、生物丰度等生态保护因素和标准收支缺口按公式计算分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万源市的生态建设,达州市财政、发改、环保等部门都积极配合万源向上争取了专项政策和大量资金,帮助万源市缓解因实施生态保护而出现的财政困难。

为进一步支持万源市做好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万源市的支持力度:一是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增加对我市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不断加大对万源市的生态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二是充分考虑万源市财力状况,进一步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增强万源市财政保障能力,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最后,感谢你对此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2日

(联系人:资环科 赵华平 2675061 1588189638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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