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财办议〔2022〕3号
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4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雷斌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开江环保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第12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在下达环保项目专项资金时主要是根据各县(市、区)环保项目的入库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直接下达到入库项目,所以各地获得环保项目资金的多少主要取决入库项目数量的多少和投资额的大小。为切实争取到更多的项目资金,建议开江县切实做好生态环保项目的包装和入库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中央、省级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市财政局将对此给予大力支持。
最后,感谢你对此项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