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6日,市委巡察办向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第二巡察组的整改要求,把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挂图整改。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反馈了11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9项具体任务,并将长期坚持;整改时限未到的问题2个,正在强力整改。
一、职能职责作用发挥和工作运行方面
(一)针对巡察反馈的没有结合实际提出本单位工作职责,部分职责无法落地,部分职责行使还缺乏基本的形式和手段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方案,对科室职责进行了调整和修订;二是拟定了《达州市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试行);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利用省局医疗保障局带量平台,在全市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带量采购监督检查,将于年底结束。
(二)针对巡察反馈的对医保基金运行的分析和研判不够,对基金运行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缺乏主动研究解决的勇气的问题。
一是建立医保基金运行季度分析制度,就存在的问题召集相关单位和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研究解决办法;二是会同市财政局到县(市、区)开展基金运行专题调研;三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工作的通知》,完成了26家DRG支付改革总额预算;四是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部分少缴医保费的单位及时进行了补缴。
(三)针对巡察反馈的对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研究不深,医保引领“三医联动”的改革整体效果还没有形成的问题。
一是会同市委改革办到通川区调研督导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工作;二是制发了《达州市医保医师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医保医师信用管理;三是持续推进DRG付费试点工作,同步收集整理市管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按病种付费项目;四是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已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
(四)针对巡察反馈的基金监督检查效果不佳,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聘请第三方对我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大数据分析,排查问题线索;二是通过公开征集、单位推荐、集体审议,建立了我市监管人才专家库;三是邀请省医保局专家,组织我市监管人员开展以案代训,加强全市基金监管业务培训工作;四是联合司法、公安、卫健、市监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定期研究监管工作,形成了监管合力;五是会同市纪委监委、卫生健康委召开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会,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分析排查问题线索,联合开展检查;六是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搭建了进销存管理系统,已投入使用。
(五)针对巡察反馈的依法追究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偏软,处罚的震慑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印发《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中发现问题线索工作规程》等文件,开展专项整治和“清零”行动、“三假”治理行动;二是制定《2021年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细化方案》,通过官网、微信、达州电视台、达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了公开征集欺诈骗保的公告,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基金监管工作;三是旗帜鲜明抓查处,全市查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860家,暂停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资格9家,约谈457家,限期整改310家,通报批评19家,解除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资格4家,行政处罚22家,曝光30起,形成了强大震慑。
(六)针对巡察反馈的经办业务下放不到位,群众办事还不方便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达州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下放基层事项清单》,向乡镇医保窗口下放经办事项21项;二是制发《达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门特认定变医保部门集中组织认定为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认定,认定时间从90天缩短到5天;三是结合“三大”活动,对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落实经办事项下放情况开展了督促检查;四是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力度,组织大力实施医保业务“网上办”。
(七)针对巡察反馈的医保大厅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一是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经办大厅设置与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在全市进行医保经办大厅标准化建设;二是印发《达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编制我市40项医保政务服务经办服务指南,统一全市医保服务办事材料、办事流程;三是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加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工作人员签订廉政风险承诺书。
(八)针对巡察反馈的对医疗、医药机构服务不到位,化解诉求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专项整治拖欠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行动;二是制发《关于规范我市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医疗机构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提供规范的操作流程,审批新开展医疗项目18项,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对医疗机构反映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合理的状况,加快进行调整;三是积极为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先后为8家医疗机构申请了药械采购平台账号密码,共办理400余次定点医疗机构密码重置服务;四是按照省局工作安排,正在全力攻坚全省医保信息化平台上线工作,为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截至目前,正在有序推进相关工作,预计10月底前上线。
(九)针对巡察反馈的对基层指导监督不力,部分区县业务经办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发了《达州市医疗保障基层经办事项办事指南》,建立和完善了基层医药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平台;二是全面清理取消医保经办服务中不必要证明材料;三是坚持定期开展调研,收集听取基层医保部门意见和建议,督促医保部门整改不规范经办行为;四是及时反馈批复县(市、区)医保部门咨询和请示,解疑释惑。
二、内控制度机制建设和机关运行方面
(十)针对巡察反馈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一是组织观看《黑白人生》警示教育片,并结合实际,对干部职工提出自律要求;二是局党组对廉政风险较高的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增强廉政意识;三是修订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科学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局党组每季度听取科室负责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四是全面落实《党员干部日常行为量化监督管理蓝黄红三级预警实施办法》,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五是制作打击欺诈骗保专题警示教育片,在全市医疗保障和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会上,利用通川区仁爱医院骗保等典型案例,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系统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三、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班子运行方面
(十一)针对巡察反馈的对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人员配备和管理重视不够,正式人员缺编,临时工作人员过多问题。
一是通过公招、商调等方式已补充在编人员4人,已申请下半年通过遴选、人才引进等方式补充在编人员2名以上;二是制定了《达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临时聘用、合署办公人员管理制度(暂行)》《达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的规定》,加强人员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开展了综合业务培训,提升了经办服务质量;四是实行局班子成员每月一天值守政务大厅,中心科室负责人轮值大厅制度;五是退回医院借用人员6名,其余2名借用人员将于9月底退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8-2536866;邮政地址:达州市西外镇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402室;电子邮箱112320777@qq.com。
中共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