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2-25 15:18:20

​​为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发挥价格杠杆的资源配置、行为引导作用,逐步理顺我市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依据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我局按程序开展了项目遴选、实地调研、成本测算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参考省本级和川东北其他市的价格水平,对《达州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汇编(2021年试行版)》中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1225-202112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郑海照

联系电话:0818-2538966

地点: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4401B

 

附件:达州市拟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pdf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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