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政管函〔2022〕64号
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王小凤委员在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达州东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382号)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建议》中提出的“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将东部经开区作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主体,在业务平台,账号开通,端口连接等方面给予支持,使企业和群众真正能够‘办事不出区’”部分内容涉及我局职责,经认真分析研究,并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对接,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操作规程要求,要添加新的地区并规范运行,首先需提供该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和该地区所属相关部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完成系列基础配置工作后才能正式运行。目前,经我局多次向省大数据中心汇报沟通,已完成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内达州东部经开区的行政区划配置工作,但由于达州东部经开区所属区级部门(单位)尚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暂时还不能在平台对应建立部门(单位)的组织架构信息,影响正常运行。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同省大数据中心的汇报沟通,确保达州东部经开区所属区级部门(单位)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第一时间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对应的组织架构并指导其规范运行。
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行政权力监管科 王浪,电话:2535163,18096256677)
抄送:市委目标绩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