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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01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特监科 发布时间: 2022-04-24 15:18:08 字体: [ ]


张必胜等代表:

您们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第30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严把行政许可准入关,严格执行行政许可退出制度。质检部门要加强对电梯市场的质量监管,确保售出的电梯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防止劣质电梯流入市场,投入使用的问题。

(一)严格行政许可。电梯制造、安装、维护保养均实行许可制,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电梯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每年年底对电梯制造、安装、维保单位能否持续满足相关条件均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凡不能持续满足条件的单位,均责令停止相关业务工作或上报上级机关取消其制造、安装、维保行政许可。

(二)电梯质量监管。一是严把电梯制造环节关。电梯安装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安装前实行告知,告知后电梯安装单位向检验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检验机构对制造环节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现场核对实物与资料是否相符,凡不符合的电梯均不进行安装、不进行检验、不投入使用。二是严把安装、使用、维保环节关。市场监管部门对电梯的安装、使用、维保均实行全过程监管。电梯安装后,必须进行监督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的电梯一律不投入使用;督促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指导电梯使用单位制定并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梯安全管理行为;对电梯检验和维护保养要求实行严格检查,凡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一律不继续使用,电梯维护保养未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均进行严格处罚,限期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限期内未予整改的单位,一律驱除出达州电梯维保市场。通过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行政机关严格监管、使用单位规范管理,电梯质量得到了保证。

二、关于加强政府监管职能。参照食品或燃气安全监管模式,由政府牵头,公安、质监、安监、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环保、消防等多个行政部门参与,成立电梯安全委员会或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全面加强住宅电梯生产、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力度的问题。

(一)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2月18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印发《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7号),已对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并由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多部门组成特种设备(含电梯)联席会议小组,定期分析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电梯安全监管。在电梯监管中,检验机构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则》《电梯定期检验规则》要求严格对制造、安装、使用环节进行技术把关,严格进行检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强化隐患治理,对电梯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规范电梯管理行为。通过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行政机关严格监管、使用单位规范管理,电梯运行过程中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电梯安全运行得到有效保障。

三、关于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模式,敦促电梯使用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日常维保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电梯有使用登记证、能定期检验和维保,专(兼)职电梯管理人员能持证上岗。开辟专栏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受检结果,及时曝光不合格单位和超期设备的问题。

(一)健全制度。自2017年6月份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使用单位建立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均进行明确,企业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其相关操作规程,安全主体责任、岗位责任均实行清单制管理,按要求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方可上岗,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正逐步形成。

(二)应急救援建设。日常监管中,均督促企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针对不同类型电梯每半年开展一次演练。

(三)电梯安全管理。在监管中,严格按照要求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取得电梯使用标志。电梯按期进行定期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电梯不得继续运行。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否则电梯不得运行。每半年对电梯应检情况均进行了统计,对结果发至各县(市)、区,并督促使用对电梯进行检验、问题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电梯采取查封的形式,防止带“病”运行,同时对管理单位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曝光

四、关于规范电梯运维保障。加快制定相应政策,切实规范运维管理,落实资金保障。可设立居民区住宅电梯维修专项资金,确保电梯维护管护费用。结合实际,分类制定电梯维保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科学、合理。明确电梯大修和报废更换电梯费用来源,从维修基金中专项支取或与业主签订协议另外征收。物价部门明确向业主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用于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的专项费用的占比,做到专款专用。在拆迁安置、建设经济房时提前预留资金,用以建立电梯修理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的问题。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而电梯属于共用设施设备,电梯的维护等费用均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从住宅维修资金支出,并未单独对电梯维修列项。因此设立居民区住宅专项资金尚未在法律法规上进行明确。

目前,我市城市规划设计等多方面原因,多为无电梯高层老旧住宅。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及人民对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于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意愿增强。因此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增量较多。市住建局主要作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严控电梯增设质量安全。强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各项技术规范,对增设条件和建设程序严格依法审查,实行动态安全监管。二是建立后期维护机制。建议由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组成日常住宅电梯安全检查小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在加装电梯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缺位,保障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关于明确产权主体及责任风险的承担,遇到矛盾和问题时有法规可依。电梯安全应由电梯使用单位、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和有关监管部门共同负责,质检部门是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力抓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的检查,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要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电梯安全。电梯安装维保单位要切实保质保量地做好维保工作,及时排除隐患,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的问题。

(一)明确责任主体。《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及《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DB51)中均对电梯使用单位确定的原则进行了详细规定。即:电梯安装后,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给电梯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单位;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属于单一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的,该产权所有者为电梯使用单位;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有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经协商无法确定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其中1个所有权人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人,其他所有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电梯使用单位,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二)责任风险承担。一是《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已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及其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已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确保安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使用单位贯彻落实“三落实、双预防、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管理措施、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履行维保责任、电梯检验机构依法严格施检,全面分析特种设备(含电梯)安全风险,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三是制定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参考模板》,指导使用单位全面开展“双预防”工作建设,引导使用单位逐步向规范化管理发展。四是为最大限度降低因发生事故而带来的赔付压力,市场监管部门已在达州市范围内大力推行电梯责任保险,逐步建立利用商业保险做好电梯事故处理工作的管理机制,提高电梯事故赔付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与保险单位联系,以最低的保险价格承担最大的保险额度,减轻了电梯使用单位保险费用压力。

六、关于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推行动态分类监管,建立住宅电梯监管网络,强化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健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引入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加快建立电梯信息化监管系统,提供并单向开放新安装电梯的标准安全信号接口,形成同县电梯安全信息数据传输网络的问题。

(一)分级管理体制。一是根据《四川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将电梯的日常巡查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强化辖区管理责任。二是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电梯安全管理纳入行业部门监管,强化行业管理责任。三是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强化综合监管责任。

(二)动态分类监管。一是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动态数据库,根据企业、设备变化进行更新,随时掌握特种设备使用、检验信息,做到动态化监管。二是按照“设备分等、企业分级、监管分类”的原则,将特种设备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和一般风险四个等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为A、B、C三级,根据设备风险等级与使用单位管理水平级别的排列组合,将监管方式分为一、二、三类,对企业实行差异化、个性化管理,实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由单一的监管设备向监管企业的转变。三是建立电梯维护保养公示平台。对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维保情况,及时进行公布,达到优胜劣汰,以便电梯使用单位更好的选择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提升电梯维保质量。

(三)物联网建设。虽然目前物联网在各个领域已有广泛的应用,但在电梯行业还处于初级阶段。达州市为加强电梯应急救援建设,通过努力已初步建成969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并于2020年正式投入运行,自投入运行以来,共接到699次电梯因故障导致人员被困救援电话,解救乘客1386人,均做到了在最短时间内人员得到解救,充分显现了969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作用,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市市场监管局拟于今年8月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全市电梯物联网建设的意见》工作文件,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下步工作中将致力于电梯运行数据采集、电梯桥厢内及电梯维护保养情况实时监控物联网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以此实现实时监控,实现电梯故障自动报警、电梯困人视频安抚、电梯困人及时救援等应急处置机制以及实现电梯维保监管、考核等远程综合监管。

(四)监管队伍建设。为提高监管人员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对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均进行特种设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后上岗执法。目前,全市共有291人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均在岗在位。

七、关于注重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加强对生产、使用、运维单位的培训教育,增强行业自律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制定完善电梯应急预案,加强电梯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大力举办各类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和爱护电梯,营造正确的社会舆论氛围的问题。

(一)电梯协会作用明显。达州市电梯协会已于2014年5月27日正式成立,成立初期即制定了《达州市电梯行业自律公约》,并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电梯维保市场秩序正逐步进行规范,杜绝了因低廉价格而导致低质维保的现象,有效保障了电梯维保质量。

(二)完善电梯应急预案。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制定和完善电梯应急预案,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电梯维保单位每半年至少针对维保不同类别(类型)电梯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电梯使用单位自救能力、维保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三)大力宣传电梯安全知识。一是日常监管与安全宣传相结合,在日常监管中,边检查边宣传,普及电梯安全管理和使用常识。二是制作《电梯安全知识手册》,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开展,发放到群众手中,提高全民安全乘梯、文明乘梯意识。三是在社区、部分小区设置展览板广泛宣传安全乘梯常识,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四是将“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电梯使用要求”制作成动画片,在电视台和小区电梯视屏进行滚动播放,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和爱护电梯。通过多措施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安全乘梯社会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谢陶0818-2533851,手机:15182811308)

抄送:市目标绩效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社会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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