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代表:
现将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达州市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两个允许”的建议》(第273号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按照全省工作统一安排,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批准成立了达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水平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在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原市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达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达市人社办发〔2018〕134号),坚持水平调整与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在保持现有薪酬水平的前提下,实现适度增长,初步建立了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明确了市中心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结合我市《实施方案》中“薪酬总额核定办法”的原则,依据在职人员数、上年度绩效工资水平和医疗服务收入等数据,每年对试点医院薪酬总额进行核定,确保薪酬总额合理动态调整。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加快落实“两个允许”的总体要求,在保持现有薪酬水平的前提下,实现适度增长,保障职工的合理待遇和薪酬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收集整理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薪酬总额核定办法,督促和指导公立医院完善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分配办法,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继续顺利开展。同时,待省上出台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文件后,将结合我市实际立即启动相关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社会民生事业的关注,特别是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关怀!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人事与科教科 刘大松 0818-2106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