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县级疾控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5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为提高我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6月28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达州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攻坚计划(2021—2022年)》(达市府办函〔2021〕72号)。其中就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做出了要求:一是要求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优化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配置;二是强化实验室能力建设和科研能力建设,县级疾控中心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三是提升流行病学调查水平,固化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持续发挥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大疾控系统财政投入,逐步添置和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县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
二、稳定和发展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一是省委编办、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编办发〔2015〕84号)明确提出:“原则上按照市(州)常住人口万分之1.6比例核定市(州)疾控中心编制总量”,按照我市常住人口538.54万计算,全市疾控机构人员编制数应核定862名,现核定编制737名,下差125名。参照卫生行业明确市本级疾控机构人员编制0.3—0.35/万人的标准,其中市本级下差40—67名,县(市、区)下差58—85名,2021年已给市疾控中心已核增20个编制,目前正在进行公招工作。虽然,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在事业编制极其紧张的情况,仍然加强了对县级疾控中心的编制保障(其中2020—2021年,核增了县级疾控机构20名编制)。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结合“继续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有关要求,督促县(市、区)尽快补足补齐县级疾控机构所需编制,切实推动疾控事业稳步发展。
二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川人社发〔2013〕58号),规定了不同等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其中高级从10%—35%按单位等级进行了明确。2017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印发《达州市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达市人社发〔2017〕59号),再次明确可将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提升至40%。自此,各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包括县级疾控机构)均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上述文件规定比例适时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均予及时核准备案。以上规定,从制度建设上为广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是我市疾控机构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标准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调整。
三、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拓宽科研协作渠道
2017年8月市疾控中心和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申报获得省科技厅批准的科研课题,双方在课题及其他方面多方位、多角度的合作,合作课题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大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厦门大学等多家科研机构合作,正在大竹县开展国产九价HPV疫苗三期临床试验。通过开展多方合作,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机构的科研能力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下一步我市将加强疾控系统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合作,不断拓展科研学术创新渠道,持续增强各级疾控中心核心竞争力,有效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健全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
根据《达州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攻坚计划(2021—2022年)》(达市府办函〔2021〕72号)要求,坚持平战结合、防治一体、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构建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的领导指挥体系,实现重大事件统一指挥、应急资源统一调度、重大信息统一发布、重要指令统一下达、综合防控统一行动。本年度内,我市将全面构建起医防深度融合、协调高效、平战适用的整合型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疾控科 杨金丹 0818-2147138 1532894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