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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63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发布时间: 2022-06-30 13:16:23 字体: [ ]

​XX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母婴室建设纳入达州城市公共场所设施建设规划的建议》(第26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定目标

2021年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国卫妇幼发〔2021〕38号),明确将推进母婴设施广泛覆盖纳入行动计划主要任务,以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为导向,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商场、车站、机场、景区等公共场所加强母婴设施建设,提高母婴设施配置率。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结合四川省实际拟定了《四川省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并对推进母婴设施建设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要求,前期已广泛征求了各市州修改意见,目前也在会同相关部门签发。

二、及早规划,明确任务

为了做好母婴设施建设工作,不断满足群众需求,切实保障母婴权益,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待省卫生健康委正式文件印发后,我委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达州市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在方案中我委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发改部门将母婴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规划部门将完善母婴设施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交通部门配套各类交通客运服务场所的母婴设施建设;卫健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母婴设施建设;旅游部门负责各旅游景区的母婴设施建设;工会负责推动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监督指导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妇儿工委办要推动各方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整体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

三、部门联动,强化管理

一是按照提案建议,我委在印发实施方案同时成立母婴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并争取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项目负责科室日常抓,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二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指导检查、情况通报、督促考核、验收等,确保建成母婴设施能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三是强化宣传,卫健部门、工会、妇联等要通力协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及新媒体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维护、促进和支持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

四、高标配置、多元化打造

力争制定统一母婴设施建设标准,提升母婴室品质,打造全方位、多元化满足母婴日常出行需求的高标准、高品质的母婴室,为孕期和哺乳期母亲在工作或出行间隙的一个安全、舒适、卫生的私密空间,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也大大提升城市发展文明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

(联系人: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代利;联系电话:0818—2130540,189828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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