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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64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科 发布时间: 2022-06-30 13:19:14 字体: [ ]

XX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的建议》(第26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医政管理监控,联合医保部门,规范医疗行为”的建议

为全面加强医疗行为监管,我委聚焦“大处方、泛耗材”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强化医疗机构医疗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充分运用医疗“三监管”等信息化手段,通过医疗“三监管”平台动态抓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实时异常数据,实现对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自动发现、自动提醒、自动干预。2021年,对16家民营医疗机构、诊所行政处罚,罚款金额98750元。二是聚焦“大处方、泛耗材”等突出问题,将系统治理与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大型医疗机构巡查、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成立以“一把手”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行业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市、县、乡三级治理体系。市县两级先后召开系统治理专题会68次,与派驻纪检组会商8次。围绕达川区卫生健康局“四任”局长腐败案、宣汉民泰医院诈骗医保基金案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先后组织召开全市卫生健康行业系统治理推进会及约谈会,巩固深化系统治理成效。三是加强计费收费行为管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健全诊疗项目和收费的审查机制、审批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诊疗活动计费收费行为的监管。定期对门(急)诊、住院患者收费情况等进行检查,指导督促相关科室及时纠正串换项目、虚计多计、重复收费、套高收费、拆解收费等不规范收费行为。

二、关于“医疗专家进行业务指导帮扶,引导规范合理用药、耗材”的建议

先后印发《达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达市府办〔2018〕16号)和《达州市规范医联体建设方案(试行)》(达市卫发〔2019〕19号),对我市医联体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探索以医联体、专科联盟等方式,支持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多形式合作。充分发挥市级龙头医院辐射带动作用,市中心医院牵头成立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涵盖7个县(市、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其中民营医院7家。通过专科托管医联体模式推动民营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市中心医院在达州华康医院内开设了“达州市中心医院肿瘤内科二病区”,并派驻5名专家技术团队进驻,推进延伸病房在医疗、护理、院感、质控等方面的同质化管理。市中心医院托管华康医院肿瘤科1年多,华康医院患者诊疗人数同比增长50%以上。强化市域内专科联盟建设,市中心医院牵头成立了康复医学、心脏血管疾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等3个专科联盟,成员单位30多家,由市中心医院不定期选派专家到联盟成团单位开展查房、授课、手术和技术指导,全面促进成员单位服务能力提升。

三、关于“建立财务信息管理监控,建设统一的财务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议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医院会计制度>的通知》和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对公立医院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我委将通过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等方式,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监督管理,督促民营医院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依法执业。

四、关于“加强对民营医院医护人员资质认定及医疗质量考核”的建议

我委联合市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达州市2020-2022年“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自2020年11月起,开展为期3年的“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探索建立民营医院长效管理机制,将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纳入辖区内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不断提升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促进民营医院积极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委搭建了以委主要领导主导、分管领导主推、具体科室主责的组织框架。为强化民营医院依法执业,我委印发了《达州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通知》等文件,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违规挂证、超执业范围、超执业地点、超诊疗科目以及出具假医学文书、代签冒签名虚假病程记录等行为。

五、关于“禁止违法违规医疗相关网络推广及广告”的建议

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我委调整完善了整治市场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委行政审批科、综合监督科、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整治市场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工作。一是认真履行医疗广告审查职能职责,依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开展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2022年我委共受理办结医疗广告审查事项18件。二是委综合监督科、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不定期的对发布的医疗广告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回头看,对发现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约谈医疗机构负责人;情节严重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依法查处,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22年共开展医疗广告集中检查2次,暗访检查3次,约谈医疗机构2家,全面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坚决铲除各种形式的违法医疗广告,净化广告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建议

我委一直将抓好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工作作为推动全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采取健全医德医风管理体制、修订医德医风考评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规范医德医风考评流程、强化医德医风考评结果运用等措施,扎实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医务人员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医务人员依法依德执业行为。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卫生计生系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将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和评先评优等挂钩,并将医德医风档案工作对各地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大型医院巡查、医疗质量巡查、等级医院创建和复评以及医疗机构校验等内容。

七、关于“建立行风问题线索通报和联防联控机制”的建议

为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我委印发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严格开展廉洁从业行动,重点针对非法商业提成、欺诈骗保、不合理诊疗、收受“红包”和回扣等开展专项整治。同时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医保基金使用检查等专题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督查指导,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制止和处理医疗商业化行为。自2019年医保部门成立以来,全市紧紧围绕医疗保障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重点诈骗医保基金犯罪行为,对各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三年来,全市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411家次,追回、拒付、主动退回和行政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资金25287.75万元,解除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资格16家,曝光典型案件286件,专项治理成绩在全省名列前茅。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法检两院等12部门印发《达州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联动。聘请15名政风行风监督员,邀请市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对市管9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印发《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中发现问题线索工作规程》,将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中发现的中共党员涉嫌违犯党纪和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处理,三年来,医保部门累计移送纪委监委线索42件,移送卫健线索85件,实行“一案多处”,增大违法成本,形成强力震慑。

最后,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科  罗密   联系电话:0818—2526076,1517237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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