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建议》(第27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发展为区域内标杆旗帜”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大力支持区域标杆医院发展。一是加大财政投入,2021年全市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共计59.8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比重为13.7%。2021年全市筹集22亿元实施医疗卫生项目20个,新建、续建医疗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达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达州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达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第二住院大楼、达州市中心医院西区分院项目、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二住院大楼项目、达州市中心医院住院部改扩建二期、达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迁建项目等7个市级重点项目总投资77.56亿元。我市财政将继续大力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保障力度,除了对人员经费按比例保障外,适当加大对其专项支出的财政保障;大力支持市级三级医院建设,分别对市中心医院住院部改扩建二期项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二住院大楼项目建设期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促进我市在综合医疗救治、疑难重症救治、中医医疗等方面达到区域领先水平。二是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坚持多渠道引进人才,常态化开展“达州英才计划”等引才行动,切实扩大医疗卫生机构在人事招聘方面的自主权,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全部纳入“达州英才计划”引才行动。2021年引进卫生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621人。2022年根据各地各部门申报,拟引进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188人。我市将继续拓展高端人才作用发挥方式,加强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大师工作室建设,设立“巴渠院士”专家库,强化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三是加大各特色三级医院建设力度,明确重点发展发向,树立品牌意识。制定出台《达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达市府发〔2022〕11号),力争到2025年,将达州市中心医院建设成为川渝陕结合部区域医疗综合救治中心,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地市级三甲综合医院前五位;将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成为川渝陕结合部中医医疗中心;加强达州市妇女儿童医院与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合作办医,建设成为川渝陕结合部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将达州市民康医院建设成为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成为川渝陕结合部精神卫生中心。
二、关于“医疗要求分级诊疗,差异化发展”的建议
为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真正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市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17〕2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达市卫发〔2019〕90号)、《达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达市府办〔2018〕16号)和《达州市规范医联体建设方案(试行)》(达市卫发〔2019〕19号)等文件,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规范双向转诊。一是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助推分级诊疗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将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待遇认定下放至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就近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可办理待遇认定和购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规定“参保居民在达州市行政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二级医疗机构、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400元、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75%、70%”,通过拉开各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引导参保居民就近在基层医院就诊;健全双向转诊鼓励机制,规定双向转诊治疗医疗费用按一次住院计算,按转入医院等级仅计算一次起付标准(在高级别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中扣减),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实际住院的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段支付;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推行DRG付费改革及日间手术付费改革,引导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着重处理疑难杂症和推行高新技术发展,基层医疗机构处理常见病等轻症疾病治疗,促进分级诊疗。二是以达州市中心医院、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依托,设置达州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临床医学检验诊断中心、临床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指导帮助医联体内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同质化发展。三是积极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互联网 医疗”搭建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面建成,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及部分民营医疗机构接入平台并按要求上传数据,各医疗机构可依托平台开展双向转诊线上试点工作。市中心医院“互联网医院”上线运行,全市电子处方在线审核流转平台建设也在有序推进。
三、关于“建立区域医疗集团”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医联体建设工作,逐步形成了一体化整合型医疗服务模式,有效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医疗服务的连续性。一是充分发挥市级三级公立医院辐射带动作用,由市中心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牵头成立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涵盖7个县(市、区)39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促进了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一体化发展。二是强化市域内专科联盟建设,达州市中心医院、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州市妇女儿童医院、达州市民康医院等牵头成立了康复医学、心脏血管疾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等23个专科联盟,涉及成员单位70多家。充分发挥了重点专科(学科)的带动作用,以专科(专病)协作为纽带,补位发展,提高专科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三是开展远程医疗协作,由市中心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应用“互联网 ”技术,进行病历讨论、学术讲座、远程会诊、远程心电等合作,最大限度提高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和利用效率。四是以通川区和渠县为试点,开展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建设工作,探索建立“统一功能定位、统一资源配置、统一业务管理”的“三统一”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通川区分别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为牵头医院,组建了“1 11”和“1 7”2个医共体,于2020年7月挂牌。渠县组建了“2 12”型紧密型医共体,分别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牵头医院,与12个片区医院组建了“1 8”和“1 4”2个医共体,于2021年7月1日挂牌。试点以来,试点县县域医共体三、四类手术例数均增长4%以上,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43.87%,同比增长2.3%,慢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率75.21%,同比增长7.21%。截至目前,全市组建医疗集团9个,县域内医共体17个,专科联盟97个,远程医疗协作网27个。
四、关于“规范我市急诊急救市场”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急救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一是强化全市院前急救指挥调度,精心打造绿色生命线。我市120指挥中心严格按照“病人意愿、就近、就急、就专科”的原则,调度电子地图提示的距离患者最近、次进的网络医院出诊,做到处理及时、转诊有序、分流有序、操作规范,确保120急救电话24小时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经过中心及各网络医院的共同努力,确保了绿色生命通道畅通,有效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的生命健康。二是加强城市急救网络运行安全,规范院前急救秩序。加强对网络医院院前急救工作的督导检查。我市对全市26所网络医院和54个急救站的平台运行、院前急救、急救终端系统和GPS系统运行及使用、网络安全、急救人员服装和救护车标识等全面督导检查。对调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按照《达州市救护车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救护车GPS运行、位置定位、图片抓拍及实时上传情况,对全市救护车实施GPS定位监控。进一步规范了救护车上户、年审等工作。我市将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统筹川渝跨界毗邻地区120应急救援服务的要求,加快推进达州、万州和开州三地区的急救网络、急救队伍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三地群众,为达州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作出新的贡献。
五、关于“加大对医学省级重点专(学)科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是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通过省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创建,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重点示范科室带头作用,全方位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省级重点学科专科15个,已立项8个。组织专家对2020年度申报立项或验收的35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进行了现场评审,通过21个学科(专科)立项,14个学科(专科)挂牌。同时,大力推进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建设,今年我市共有2家公立医院的6个项目申报四川省卫生健康2021年度适宜技术的推广项目,目前已全部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受理。截至目前,全市已立项省级适宜技术推广项目5个,已受理省级适宜技术推广项目10个。二是加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2022年,我委积极推荐达州市中心医院呼吸内科、心脏血管外科、麻醉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儿科、肿瘤内科、老年医学科、妇产科等申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最终达州市中心医院妇产科、心血管外科成功入选四川省首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获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
六、关于“参照三明医改经验,落实一把手负责工程”的建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6号)和《四川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调整完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医改秘〔2021〕2号)等文件精神,我市于2021年12月对达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严卫东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工商联主席刘政任副组长,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市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对促进医院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
最后,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科 罗密 联系电话:0818—2526076,1517237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