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大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失独家庭关怀救助的建议》(第322号建议)已转市卫健委办理,我委对各位代表的建议高度重视,立即对办理代表建议事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相关科室对近年来我市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及开展扶助关怀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的落实情况
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市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有效控制人口的快速增长,缓解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针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由于出现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情况,家庭存在实际困难,各级党委、政府对此十分重视。2004年、2007年,国家相继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特别是实行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不仅体现了国家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关心,还极大缓解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经济困难,提高了抵御防范风险的能力,为计生特殊家庭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祉。我市从2007年以来,一直按照相关规定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严格执行各级财政资金分担比例,足额、按时发放特别扶助资金。到2020年,特别扶助金标准已从开始的每人每月80元(伤残)、100元(死亡)提高到每人每月680元(伤残)、860元(死亡),分别提高了750%、760%。2021年,我市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人数超过6000人,特别扶助金超过6400万元。从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以来,全市已累计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超过3亿元,4000多个家庭从中受益。
在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同时,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也一直按照上级要求和计生特殊家庭的实际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研究制定我市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2014年,结合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经反复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五易其稿,分管领导三次审定,法制办备案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14〕51号)。2020年,在达市府办〔2014〕51号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当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我市进一步完善了扶助关怀政策,并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2022〕22号)。我市新出台的扶助关怀政策,内容更加全面、具体,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委一直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作为卫生健康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布置、检查、考核。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连续多年被各级政府纳入到民生实事项目统一考核,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也作为年终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进展有序、效果良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落实低保政策。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按规定优先纳入城乡低保。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除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慰问金等计划生育惠民资金。
二是解决居住困难。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安排。对符合危旧房改造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优先纳入农村特困户危旧房改造范围。房屋竣工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每户一次性建房补助金 5000 元。截至2020年,已累计为154户计生特殊家庭提供了保障性住房,为336户提供了农村危房改造。
三是解决养老和医疗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照对重度残疾人的代缴政策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对于符合条件的给予医疗救助。截至2020年,全市已累计代缴养老保险903人次,代缴医疗保险3561人次。从2019年起,统一实施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我市每年的保险费大约120多万元,全部由省财政解决,两年累计理赔1372人次,理赔金额210.32万元。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夫妻,根据其失能程度发放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 300 元。
四是提供养老和就医方便。将符合条件的60 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及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截至2020年,已累计安排入住公立养老机构171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344人次。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就医开通“绿色通道”,免普通门诊费,免一般诊疗费等,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优先缴费等便利服务。截至2020年,我市开通绿色通道的医院有327家,累计提供两免四优先医疗服务10427人次。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实现100%覆盖。针对无监护人的对象提供疾病救治授权服务,将其疾病救治授权授于其近亲属或长期居住地村(居)委会。实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免费体检,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所需经费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目前已累计免费体检13671人次。对女方年龄在育龄期内且有再生育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卫生健康部门免费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再生育医疗技术服务。到2020年,已有2人接受帮助实现再生育。
五是开展心理慰藉和社会关怀。给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每户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目前全市已累计发放一次性慰问金超过1500万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去世后实行火化的,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对符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收养子女时,同行评估条件下应予优先。伤残独生子女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给予一次性助学金2000—4000元。对有需求且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伤残家庭,优先安排医疗康复项目,优先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优先给予康复训练,到2020年已有6人次受益。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中的失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补贴,优先纳入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但有资金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小额贷款。全面建立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坚持定期电话慰问或上门走访,了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状况和需求,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我市各级卫健部门还建立了重大节日慰问制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送温暖活动,全市各级每年慰问支出合计大约300万元,到2020年累计超过1000万元。各级还广泛发挥社会和群团,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的积极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面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深入开展心理关怀活动。
三、在制定扶助关怀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全国统一性的政策,而其它更多的扶助关怀政策都是各个地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因省与省、市与市、县与县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各个地方出台的扶助关怀政策存在较大差距。就是全国统一实施的特别扶助制度,各省的扶助金标准也不一致,我省现在执行的680元、860元的标准,居于全国中上水平。而地方制定的扶助关怀政策,差异更加明显,这是目前全国各地都普遍面临的问题。我市在2014年就制定出台了专门的扶助关怀工作意见,2020年又再次进行了完善,一些政策已走在了前面,其中关于发放一次性5000元慰问金、重大节假日慰问等政策,周边部分地区都没有出台此类政策。因为每个地方扶助关怀政策不一致,这也成为当前计生特殊家庭上访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上级部门要求各个地方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时,重大的政策要全国、全省一盘棋,地方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一些扶助关怀措施。目前,我市出台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已涵盖了计生特殊家庭养老、医疗、居住、保险、心理健康等方面,基本满足了计生特殊家庭当前的迫切需要。市卫生健康部门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根据计生特殊家庭的需求,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的落实力度,保证每项政策能落实到位,切实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谋福祉。
计生特殊家庭问题是近年来越来越受关注的一个问题,但计生特殊家庭问题诉求是多种多样,需要相关部门各尽其职抓好落实,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也需要特殊家庭的自身努力,一起共同建设“幸福家庭”,构建“幸福达州”。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爱和对卫健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