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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5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7-05 15:00:18 字体: [ ]

苏乾证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4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政府招商引资的同时,先梳理农村现有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现状,是否正常经营的建议

全市共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481余家,其中家庭农场15131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147余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3余家。培育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211家、市级示范场595家、县级示范场1134家;培育国家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6家,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62家,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49家;培育国家重点龙头企业4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34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65家。

近年来,由于新型经营主体项目资金投入加大,新型经营主体规模数量不断增加。全市家庭农场由3000余家增至15000余家,示范家庭农场农产品销售总额由4.8亿元增至13.6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由3452家发展到5147家,销售额14.5亿元增至25亿元,规模覆盖粮油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农资供应、植保、农机服务、加工、储藏和销售等所有的农业产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由149家增长到182家,新增33家,农产品规上企业达到239家,新增68家,销售总额189亿元增至225亿元,新增36亿,年增长率达19%以上。

二、关于若有困难的,可以进行资源整合......立马就能见到效益的建议

一是抓政策引导。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始终把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乡村振兴一项战略举措,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突破点来抓,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通知》、《关于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引导多元发展,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二是抓宣传培训。积极宣传有关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规条例及有关知识。鼓励外来及回乡老板群体积极投资新型经营主体的创建。结合农业发展新趋势,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水平和业务知识,2021年全年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2000余人次。三是抓规范发展。成立家庭农场联盟,依法履行好指导、扶持和服务职能,引导农户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经营规模,积极引导他们增强质量意识,打造特色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和带动农户能力。四是抓示范带动。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国家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达州市十佳龙头企业,十佳家庭农场,吸纳全国十佳农民优秀职业农民农业致富带头人等农村能人参与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生产技术和经营水平。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种植和养殖产品的深加工,并延伸到储藏、运销以及服务等领域。使新型经营主体由过去单纯的一产业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五是抓项目扶持。近年来,我市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项目资金投入力度,5年以来,扶持家庭农场项目资金达2264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示范场补助10-50万元;扶持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达2000余万元,平均每个示范社补助30万元。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组成的5个产业化联合体享受项目资金1548万元,每个联合体补助300余万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一是向上争取加大对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研发一套财政项目资金补助系统,不同部门每年录入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经营主体及项目名称,避免重复补助,让更多经营主体享受政策。二是建议各级政府积极与金融部门沟通,加大对经营主体信贷支持、优先满足信贷需求;探索建立发展基金,由各级财政出资,经营主体按一定比例参与缴纳保证金,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有效解决融资贷款难问题。三是建议完善政策性保险制度,研究出台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意见,适当提高部分险种的保费补贴比例和理赔标准。如对经营主体因遭受特大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赔付比例应达到直接生产成本的80%以上;探索目标价格机制,政府设立价格调控基金,在农产品价格低于其成本时,动用调控基金予以补贴。

(二)解决新型经营主体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就业、医疗、养老、住房、最低生活保障等在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弱化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解除农民把土地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的后顾之忧。

(三)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创新入股、合作、出租、抵押等流转方式,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理经营权证书。广泛宣传专合社、家庭农场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引导有文化、有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致富带头人申报成立专合社、家庭农场,家庭农场规模适度发展,面积为30亩至500亩之间。引导贫困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家庭农场、合作社,加大引导贫困农户入园、入场务工。

(四)继续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训力度。发挥好基层农技站的桥梁作用,积极主动帮助其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业主的培育和培训工作,开展专项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搭建新型经营主体营销平台。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打造品牌,联手开拓市场;搭建新型经营主体营销平台,畅通农产品网络体系,开展农产品产销信息进村入户,利用好全市已建立的2227家益农信息社,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积极组织各类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洽谈会等,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新兴市场信息;积极引进京东、淘宝等知名电商平台入驻达州,鼓励本地企业创建巴山万家”“天农网网络销售平台,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入驻供销e家、天农网等综合性或专业性农业电商平台。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613

(联系人:科技培训科  王旭   2133351  13882819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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