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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50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7-28 16:05:01 字体: [ ]

县(市、区)政务目标指标体系

达市交办案〔2022〕26号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50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张先定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村道公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050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府投入,解决建设资金瓶颈”的建议。

根据《公路法》《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附则定义,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制定的公路建设有关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村道是指纳入县(市、区)农村公路规划,乡道及其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乡(镇)与建制村、建制村与建制村的公路。社道路、入户路不属于农村公路范畴。目前,法律法规未明确社道路、入户路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责任主体均在县级,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利用冠名权、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社会资本、商业贷款、个人捐资以及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质量抽检资金已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十三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95.29亿元,大力实施农村公路路网改善提升工程,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8748公里,联网路2616公里,2019年底实现建制村100%通硬化路,至2021年底,我市农村公路里程已达2.6万公里。各级政府持续投入的大量资金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已不存在农民自己承担大部分资金建设农村公路的情况。

二、关于“规范责任主体,理顺乡(镇)、村两级职能职责”的建议。

2020年,我市已出台《达州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达市府办函〔2020〕114号),各县(市、区)也出台了路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按照“一路一长”的原则,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路长,明确了乡村两级路长职责;各乡镇均成立了路长制办公室,负责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乡级路长对所管乡(镇)道公路的建管养运工作直接负责,协调解决责任道路用地、环保等问题,筹措建养资金,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对责任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督促落实,负责监督、考核村道路长的履职情况,村道路长对所管村道公路的建管养运工作直接负责,具体承担村道的日常养护和组织实施村道大中修工程、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督促建设方按规定履行职责,并加强质量监管、资金使用监督。

三、关于“完善相关的农村道路建设法律法规”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NO:SC122751)、《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川交规〔2022〕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2022年,我市也出台了《达州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达市交函〔2022〕225号),从规划管理、设计与审批、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工程验收、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农村公路建设全过程进行了规范。

2020年,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我市出台了《达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达市府办发〔2021〕45号)文件,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进行了规范,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形成“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并明确从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10000元/年 f 公里、乡道5000元/年 f 公里、村道3000元/年 f 公里、桥梁隧道100元/年 f 延米。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0%,市级财政原则上承担20%,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解决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问题。同时,明确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市、县两级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监管,确保规范使用。资金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关于“完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服务机制”的建议。

我市各县(市、区)已明确县级相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将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落实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增强了农村公路管理力量,农村公路长效管理机制正有序推进。

2021年底,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达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达市交发〔2021〕113号),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养护绩效考核,并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乡(镇)、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进行考核。

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及《达州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市已加强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加大货运车辆超限科技治理手段,实行交通运输执法和公安交警处罚对接机制,加大超限超载处罚力度,探索村道公路民事赔偿机制,切实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加强治超执法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公安治超联勤联动执法,实行固定治超与流动治超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对货运场站、沙场和石板材生产基地等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易发路段的巡查管控处置;加快推进农村交通信息化建设,推动交通与“雪亮工程”、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信息资源共享。市级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平台正在规划建设中,通川区、宣汉县、开江县等交通运输局已建成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应用数字化、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推动农村公路管理数字化、智能化。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达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5日

(联系人:农村公路科 张眉 18784871377)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经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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