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勇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小区广告管理的建议》(第00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小区广告管理纳入物业小区管理服务不到位专项整治
近年来,城市发展提速,新建小区越来越多,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纠纷愈发凸显,部分原因是由于物业管理不规范导致,比如:小区广告等公共收益不公开成为引发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局已经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回应市民诉求,将物业小区广告管理纳入物业小区管理服务不到位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出台相应强力举措,会同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公安等部门,联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全面治理,指导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宣传,对小区广告内容、设置部位进行规范管理,共同维护好、创建好“文明小区”良好环境。
二、我市即将出台《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对小区公共部位经营管理和广告等公共收益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我局代拟了《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通过,正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即将颁布设施。《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进一步明确:建筑物外墙、电梯和楼道等小区共有部位经营管理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广告收益等共用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建立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在前期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都必须按照规定对共有资金收支情况定期公示,并可以按照业主大会决定进行审计,办事处、社区可以定期组织检查,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蒋秋, 联系电话:1588291111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城环资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