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常凯等代表:
你们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的建议》(第09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出台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方面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 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63 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1〕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工作目标、改造对象、改造内容、专项改造规划、年度计划、部门(单位)职责、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等内容。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各地各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并在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征集意见,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工作。
接下来,我局将再次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水、电、气、通信等综合管线主管部门、专营单位意见,并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发〔2018〕2号)和《关于印发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发〔2020〕1号)有关要求,加快进行专家评审和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对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完善形成《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呈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预计在上半年正式出台。
二、关于督促主管部门、专营单位落实责任方面
为全面推进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特别是通川区、达川区老旧小区改造,优化宜居宜业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形象,落实好市委《专题研究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会议纪要》(2019年第43号)精神,我局建立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多次召开联席会对接专营单位协调解决老旧小区水电气等设施改造提升问题,并向市经信局发出《关于扎实做好老旧小区及周边电力通信管线设施设备改造的提示函》(达市住建函〔2021〕571号),请其发挥“蜘蛛网”主管部门优势,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督导电力、通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维护保养”和“自己的娃儿自己抱”的原则,坚持“五个同步”(即,同步实地勘察、同步方案论证、同步进场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系统施治思路,落实“四项要求”(即,积极协同地方一盘棋科学谋划、一体化实施改造、一张图统筹推进、一次性验收合格投用),足额出资参与老旧小区及周边管线设施设备改造。据不完全统计,我局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先后对通川区百草雅苑、三委小区、凤翎大院、春兰小区、金山小区、金兰一号、吉昌大院、251小区、文明大院等老旧小区管线进行规整,其中架设线槽280处9900米、并入地下管沟155处12500米、拆除破损管线522处11500米、敷设新专线78处3500米。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调度,采取定期会商、适时检查、现场办公等形式,组织发改、经信、城管、国资等市级部门共同发力,持续督导水、电、气、讯等专营单位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确保老旧小区管网改得了、改得好,不断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8日
(联系人:住房保障科 王祖宏 联系电话:2120529)
抄送:市委目标绩效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城环资委,有
关协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