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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44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5-10 16:59:10 字体: [ ]



夏运春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院落保护的建议》(第14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为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维护传统村落风貌,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20171017日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全省范围率先出台对传统村落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突出“五个强化”,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力度得到加强。成立市县两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列入年度村镇工作重要内容具体组织实施;基本形成了市县主导、乡镇实施、村民和社会参与的管理体系,全方位保护利用传统村落。提出“增强保护发展意识、做好传统村落调查、编制保护发展规划、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支持指导力度、加强过程监督管理和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八条意见,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按照保护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促进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有序有力推进。二是强化学习宣传,保护意识不断提升。通过工作月例会及其他会议平台,组织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者系统学习掌握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市县两级采取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意义和各地好的做法及成效,在社会层面宣传造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入挖掘、整理传统村落生产生活用具、族谱家规、民歌戏曲、民间故事等文化遗产,利用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博物馆、文化展览馆等平台,全面展示传统村落的建筑风格、生态文化与风俗民情。三是强化特色引领,文化传承不断深化。与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对保存相对较好的各类村落或建筑形态予以保留,将旧房改造与保护传承相结合,杜绝“一刀切”的错误做法。通过维修加固将个别地方的土坯房院落保留,打造成农耕文化博物馆,实物再现生产农具、生活用具、知青生活用品、创业成果等,充分保留乡土文化、历史文化气息。四是强化日常管理,活化村落人文传统。在因地制宜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规划的基础上,不断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增添完善消防器材、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突出“七防”( 防火烧、防雷击、防腐蚀、防虫害、防雨淋、防偷盗、防破坏)。注重村落文化遗产传承,在切实做好修缮维护工作的同时不断增强传统村落与非遗传承与发掘的良性互动、循环发展,将石桥镇、马渡关镇等建成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非遗传承传习基地,促进传统保护效果得到大力提升。五是强化督促检查,责任落实得到保障。重点开展随机抽查、适时督查、定期巡查、日常检查,并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效督促各地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责任落实落地。截止目前,全市10个国家级、31个省级、16个市级传统村落,四川“最美古村落”5个,历史文化名镇2个。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历史建筑、传统村落、老旧院落等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加强对老旧院落等历史文化载体的调研和论证认定,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红线,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切实做好保护利用。

最后,再次感谢对住建工作的关心支持!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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