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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9号建议 办理情况(B)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8-24 16:30:15 字体: [ ]


张君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管的建议》(第07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入口管理方面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3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精神,我市明确各县级人民政府是发展公租房的责任主体,辖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租房的行政管理,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分类合理确定准入门槛、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建立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加强资格审核。根据保障对象的住房、收入和财产以及申请时间等因素,通过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排序。其中,2022年3至6月宣汉县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发改、财政、街道办(社区)、物业企业等单位组成4个入户排查小组,分别对巴人大道、当门坝、城西、石湾、谢生坝5个保障性住房惠民小区和公园城、聚城峰华、龙城一号、书香茗城等商品房配建公租房进行入户核查,共排查公租房3472户,存在转租(转借)17户,疑似转租(转借)46户。下一步,宣汉县住房保障部门将对疑似转租(转借)和在保对象重点信息比对核实,对转租(转借)的承租人按《宣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程序腾退和处理。

二、关于加强后期监管方面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公租房两清单、两机制专项行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川建保发〔2021〕155号)要求,结合达州实际,2021年10月我市印发了《开展全市公租房两清单、两机制专项行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达市住保办发〔2021〕5号),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辖区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定期检查公租房使用情况,将所有在保人员家庭人口信息、车辆、房产、社保等情况进行数据比对,结合保障对象资格审核,通过入户走访、社区询问、调查核实水表、电表读数等方式,逐户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复核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房源和保障对象“两张清单”,确保账实相符。根据入户摸底情况对照租户资料,分析本地区公租房租住的资格审核、租赁管理、交租腾退等方面的问题,制定了整治措施和整治完成时限。同时,我局牵头修订了《达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经适房上市交易条件及程序,防止非法交易、转租和国有财产流失,目前正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预计近期印发施行。

关于加强部门联动方面

坚持“全面清理、分类处置、重点整治”的原则,我局指导各地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加强与城市管理执法、司法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综合运用行政、司法手段处理公租房承租户恶意长期拖欠租赁、拒绝退出等问题,将公租房承租户纳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管理,按照有关程序适时将严重违规行为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刚柔并济有序推动不符合条件的公租房承租户退出。同时,指导宣汉县、万源市等县(市、区)修订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及时调整保障对象、保障方式、保障标准等内容,细化申请与审核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公租房全过程管理,切实提升我市公租房保障效率,确保资源公平善用,努力实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得到保障,促进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2日

(联系人:住房保障科 王祖宏 联系电话:2120529)

抄送:市委目标绩效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城环资委,有

关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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