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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9号建议 办理情况(B)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8-24 16:19:53 字体: [ ]



吴梅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建议》(第22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出台相关行业规章”等的建议。坚持政策导向,2019年6月,达州市物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达州市老旧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暂行办法><达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的通知》,从使用范围、归集程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专项维修资金程序,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纵深推进工作开展。

二、关于“街道办依法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建议。一是加大协同力度,积极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指导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依托业主委员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确保群众依法依规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坚持月考核机制,压紧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的排查力度,切实筑牢织密物业小区安全防护网。三是强化行业自律。依托达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切实提升物业小区的服务水平。

三、关于“维修资金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建议。一是坚持政策导向,根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和“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其消防设施是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范围。二是加强服务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等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进行消防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切实提高群众的幸福感。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3日

(联系人:房产科覃天,1588293339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城环资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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