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飒等委员:
您们在市五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办好物业服务,造福万千百姓的建议》(第04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共236家,从业人员 6.5万人 ,有住宅小区2084个(含独栋楼),其中:有物业企业服务小区691个,面积5029.07万平方米 ,成立业主委员会230个。
工作开展情况
(一)出台更为详尽的管理措施。我局牵头起草的《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经多次修改讨论,目前,已经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定于2022年10月1日实施。条例的制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物业行业的服务行为,推动我市物业行业的步入良性发展。
(二)关于对物业收费进行论证。按照《四川省物业条例》第五十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予以约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已经于2015年联合出台《关于规范达州市城区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15〕1053号)明确了我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不过,随着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及物业管理的成本核算考虑,我局已主动对接市发改委针对当前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进行现行评估,制定新的物业收费标准,现正在制定出台中。
(三)公开透明小区共同收益和支出。我局通过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和“公开透明收费”,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在物业服务区域进行小区公共收益、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使用情况的公示,使小区受益真正透明化、公开化。
(四)加速物业小区业委会成立。根据基层治理工作部署,我局已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积极对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目前,我市基础条件较好的物业小区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全市共有业主委员会280个,同时我局将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行业指导符合条件的物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五)建立完善物业服务的考评等级制度。我局已建立物业服务“三色牌”警示制度,定期对中心城区各物业企业进行考核,今年按照《达州市“物业小区管理服务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正在积极推动向第三方考核评价机构购买服务工作,由第三方对物业小区进行考核评分的措施,规范从业行为,实现优胜劣汰。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持续对物业企业和物业小区进行月度、年度的考核。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聚焦物业管理的重点、难点工作,按照《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大力开展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管,着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3日
(联系人:房产科覃天,15882933399)
抄送: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人资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