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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61号提案 办理情况(B)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8-24 16:20:15 字体: [ ]

靳能泉委员:

您在市五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已改造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26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共236家,从业人员6.5万人,有住宅小区2084个(含独栋楼)。其中:有物业企业服务小区691个,面积5029.07万平方米,存在前期物业管理145个,建筑面积1352.89万平方米。

二、落实提案建议的情况

(一)关于“完善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小区整改成果”的建议。一是加强物业企业监管,坚持“红黄白牌”月考核机制,根据《达州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监督考核暂行办法》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物业小区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结果运用,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物业企业招投标的评价范围。二是加强服务指导力度,明确县级住建部门坚持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辖区内的物业小区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依托业主委员会,物业小区采取“小区自管 市场化物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管,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三是加强小区对接帮扶,依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物业小区进行托管。坚持以社区志愿者活动为抓手,建立“部门挂包”制度,加大小区帮扶力度,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全力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小区自治能力。对产权单位管理的小区,我局将督促辖区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产权单位加强小区监管,产权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强化小区自治能力。

(二)关于“强化业主自律自治意识培育,提高小区自我管理能力”的建议。一是加强指导力度,我局积极做好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委会工作,鼓励和支持业主参与业主大会、业委会成员选举工作中来,明确要求通过不定期对外公示小区运行情况等方式增强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业主的自主性,通过广播、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权利义务,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即将执行的《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完善宣传工作方案,计划通过开展“七进”活动、举办培训会、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关于“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形成老旧小区管理合力”的建议。一是加强集中整治,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探索将老旧小区管理纳入城市综合治理范围,加协同强联动,建立日常考核机制,切实提升生活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我局鼓励有条件的、有社会责任感的物业服务企业接手老旧小区服务,同时正在积极探索针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出台相应的补贴政策。三是加强企业监管,坚持“月考核”机制,根据《达州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监督考核暂行办法》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物业小区加强日常监管,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物业招投标范围。四是加强监管力量,我局积极鼓励第三方中介公司开拓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板块,从财政补贴、群众自筹等方面开拓资金来源渠道,形成“施工、运营、维护、管理”一体化,切实保障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3日

(联系人:房产科覃天,15882933399)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人资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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