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9号建议
办理情况(B)的函
王栋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达州东部经开区各乡镇近几年修建建筑确权办证的建议》(第15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您沟通。经东部经开区自规分局筹备组调查核实,您主要反映东部经开区亭子镇近几年已修建完工并入驻楼盘确权办证问题。亭子镇已修建完工并入驻的楼盘分别为龙亭苑、一品居、阳光外滩、学府新城、盛水家园、富苑小区、陡梯子联建房等,均系拆除老房改建,未取得用地、建设相关手续,导致五方责任主体无法进行竣工验收,且未开展消防验收。其中龙亭苑、一品居、学府新城、盛水家园、陡梯子联建房项目还涉及拆迁补偿未到位,一品居、陡梯子联建房存在一房多卖现象。
二、下步打算
由亭子镇党委、政府对违法建设项目涉及的拆迁户、购房户信息,一房多卖的具体情况再深入调查核实,继续做好购房业主政策宣传、教育疏导等工作。同时积极向上汇报,对符合遗留问题处理条件的楼盘,在消防、五方责任主体出具验收意见后,纳入东部经开区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集中研究,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由东部经开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按照会议研究议定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确权登记。
最后,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