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60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李云天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商住小区车位实现商住分离规划的建议》(第16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小区停车库应商住分离
在以前规划的住宅地块,商业配建车位和住宅配建车位往往没有进行区分,导致商业业主和住宅业主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矛盾。针对这一问题,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在最新的《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版》中2.3.9条已明确“商业、住宅停车场位于同一地块内时应结合消防分区,分别设置停车泊位”。
二、配建商业部分停车难
针对住宅配建商业部分停车难的问题,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对于新建住宅项目:严格按照《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版》执行,配套商业部分,机动车车位按1车位/100m2配置,非机动车位按1车位/100m2配置。
(二)对于已建项目:①按照公平合理和方便利用的原则,由业主和物业之间进行协商,将商业配建停车设施和住宅配建停车设施进行区分管理,可实行错时停车。②与交警支队、停车办等有关部门协商,对有条件的空间,可增设地面停车。
我们将按照规范规定“严要求把关,严标准执行”,把相关规划管理逐一落实到位,届时,您的愿望将尽快得到实现。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