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丽娅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禁止中小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建议》(第30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手机进校园相关管理工作,积极谋划抓落实。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加强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手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局积极作为,印发了《达州市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学校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办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要,应做到有限带入。进校后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
带入课堂,要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方式,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要求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自媒体的宣传优势,大力宣传过度使用手机、成瘾性网络游戏等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伤害,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和支持学校严格管控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实施。
同时,指导各中小学校要强化家校沟通,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纳入家校合力育人工作范畴,通过家访、家长会、学校开放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家长的指导,引导家长合理正确使用手机,当好孩子的榜样。
为进一步督促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落实落地,我局成立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学校自查摸排、县(市、区)督促指导、市级督查通报”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