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现将李孟然代表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全市统一高中阶段课后服务政策建议》(第184号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规定,对未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不得擅自增加定价项目、扩大定价范围和越权定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明确了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范围、超标准等乱收费。高中阶段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没有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和省发展改革、教育部门审定的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目录,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无权制定全市高中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下一步,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将协助教育部门对高中阶段课后服务情况开展调研,待国家、省出台相关政策后,按照政策规定和省价格主管部门授权的权限,适时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全市高中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