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达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事项;指导各地和有关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 杰 副市长
副组长:王鸿钊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玲宁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邓建军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成 员:苏先鹏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梁经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培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卢本军 市水务局副局长
冉小伟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赵 英 市统计局副局长
赵玉全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赵思毅 市农科院副院长
赖 川 四川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院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冉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并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普查的具体工作。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按程序撤销。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