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分类分等级保教费收费标准网上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20 00:06:00

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达州市教育局 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分类分等级保教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7号)、《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和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2020〕74号)等规定,在对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分类分等级抽样进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教育局提出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商审核,制定了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分类分等级保教费收费建议标准,已书面征求有关区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并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公办幼儿园代表的意见,现公开向社会各方面征求意见。

一、定价理由

由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保教水平不断改善,家长对学前教育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加上物价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办园成本不断增加,过去不同年度制定的收费标准与现在的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已存在较大差异。为使公办幼儿园得到更好的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拟对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现行收费标准分类分等级进行统一规范。

二、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分类分等级保教费收费建议标准

在充分考虑我市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办园水平、幼儿园等级、现行收费标准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分类分等级保教费收费标准作如下规范:

计费单位:元/生·学期

类别

等级

建议标准

一类区域

二类区域

示范幼儿园

省级示范园

2100

1300

市级示范园

1900

1100

区级示范园

1700

1000

普通幼儿园

1级

1500

900

2级

1200

800

3级

900

700

备注:1. 达州市中心城区〔指《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2015版)所规划的建设用地及不可分割的山体、绿地、河流、湖泊等用地范围,南至达营高速(含高铁和空港片区);西至幺塘—复兴—双龙—东岳—魏兴;北至魏兴—罗江—犀牛山;东至达州东部经开区亭子文教城和麻柳智造城。达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后从其规划〕,公办幼儿园范围和分类分等级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明确。

达州市中心城区二类区域包括:通川区蒲家镇、罗江镇、双龙镇、东岳镇、磐石镇,达州东部经开区亭子文教城和麻柳智造城。二类区域之外的为一类区域。

本建议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印发,自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原市、区相关文件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执行。执行期间如国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欢迎各界人士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799801954@QQ.com ,备注姓名、职业、单位或住址、手机号)对以上拟调整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起止期限:2022年7月20日—7月27日。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 白林 联系电话:17760688006

市教育局 舒元 19382869926  

市财政局      孙瑄 13982876978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达州市教育局 达州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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