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拓展评价范围。在部门进行全面自评的基础上,选取“失业保险基金”等17个项目(财政政策)开展项目支出、财政政策重点评价,涵盖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领域,涉及“四本预算”财政资金超40亿元。选取市委办等88个市级部门(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重点评价,探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绩效试评价,以评促管,引导部门建立健全内部绩效管控体系。
(2)规范流程管控。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持续完善“财政部门+业务部门+第三方机构”评价联动工作机制,实行全过程跟踪指导,拒当“甩手掌柜”。建立中期评价“碰头会”制度,组织专家对评价结果集中汇审、多环节重点把控,确保评价结果公正、客观、准确。
(3)强化结果应用。从今年起,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将通过“两书一函”方式反馈至相关市级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并严格预算结果“四个挂钩”办法应用到改进管理和政策调整中,作为次年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年度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评价结果还将分别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