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概况
5月12日0时—24时,达州市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5月12日24时,全市各地均为低风险地区。
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达州疾控发布最新提醒:
持续关注广安疫情
公众要密切关注上海、北京、杭州、郑州等地疫情变化,以及邻近地区广安市(邻水县)的疫情情况。坚持非必要不离达,非必要不前往广安市;如确需前往,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近期自驾从省外返达者,请根据指引通过专用通道出站,并配合扫“入川码”和“落地检”等措施。
主动排查涉疫风险
请4月20日至29日期间有广安市尤其是邻水县旅居史的人员就地就近尽快完成一次核酸检测。4月30日以来有广安市旅居史的人员立即主动向社区(村)、单位和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措施。若因报备检测不及时、隔离管控未到位等,导致疫情传播扩散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积极落实防控措施
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必须坚持扫码查码、查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广大公众要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积极配合属地、单位、社区(村)、居民小区、交通卡口等落实防控措施。各级各类重点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高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近期坚持7天3检。
身体异常规范就医
广大公众要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如果健康码变为红色或黄色,行程卡带“*”号者,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等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味(嗅)觉消失或减退等任何可疑症状,请规范就医并遵从医生诊疗安排。
5月12日,达州大竹县、渠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当前,广安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作为毗邻县人员流动频繁广泛,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KTV、茶楼、电影院等娱乐场所全部暂停营业!
大竹县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暂停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举办各类群体性活动。凡是进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集中办公场所,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暂停对外开放宗教场所、文化馆、图书馆、书店、体育场馆、游泳馆、健身场馆、校内外培训机构、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
三、暂停全县KTV、网吧、酒吧、茶馆(楼)、游戏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密室逃脱等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暂停全县所有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团队旅游业务。
四、暂停全县餐饮单位承办宴席及农村坝坝席,所有场镇暂停赶集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五、暂停大竹至广安地区的班线车、网约车、定制客运、出租车运行。县内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车驾驶员和车站、交通卡口等重点场所工作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能上岗。
六、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交通场站、学校、幼托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个体诊所、药店药房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进入场所人员“戴口罩、量体温、亮码扫码、查通信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等措施,严查通信行程码带“*”人员,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让其进入公共场所。
七、各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减少人员聚集流动。
八、药店、诊所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须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九、规范小区管理,严格落实住宅小区、楼栋人员进出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查验行程卡、公共区域预防性消毒和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措施。
十、落实个人责任,严格遵守“戴口罩、扫码亮码、测体温、不聚集、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近期内非必要不离竹,市外入(返)竹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管控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十一、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和有关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者,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查处。
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渠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
一、做到非必要不离渠。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全体工作人员、广大群众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到非必要不离渠。确需离渠的,必须报经本人所在单位(村、社区)同意。
二、暂停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举办各类群体性活动。凡是进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集中办公场所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暂停对外开放宗教场所、文化馆、图书馆、书店、体育场馆、游泳馆、健身场馆、校内外培训机构、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
四、暂停全县KTV、网吧、酒吧、茶馆(楼)、游戏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密室逃脱等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暂停全县所有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团队旅游业务。
五、暂停全县餐饮单位承办宴席及农村“坝坝宴”,所有场镇暂停赶集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减少人员流动,严控人员聚集。
六、实行交通熔断,暂停渠县至广安地区的班线车、网约车、定制客运、出租车运行,对与广安交界的琅琊镇、望溪镇、鲜渡镇、定远镇、宝城镇、新市镇等6个镇存在风险区域的道路实行封闭管理。县内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车驾驶员和车站、交通卡口等重点场所工作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能上岗。
七、全县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交通场站、学校、幼托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个体诊所、药店药房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进入人员戴口罩、测体温、亮码扫码、查通信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等措施,严查通信行程码带“*”人员,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准其进入。
八、各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减少人员聚集流动。
九、药店、诊所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须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十、规范小区管理,严格落实住宅小区、楼栋人员进出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查验行程卡、公共区域预防性消毒和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措施。
十一、落实个人责任,严格遵守“戴口罩、扫码亮码、测体温、不聚集、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市外入返渠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管控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十二、全县居民要积极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组织下,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采样工作。
十三、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者,公安、市场监管、文旅、卫生健康等部门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
十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