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 2020-03-19 00:00:00 字体: [ ]
川财资环〔2020〕16号


各市(州)、有关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四条有关精神,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按照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林草系统疫情防控实际,经报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一次性安排你市(州)、县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表),专项用于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监管、野生动物栖息地野外巡护监测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相关支出。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2020年省级预算经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如果上述资金预算有所调整,财政厅将及时按照批准的预算另行发文予以调整。 

附件:2020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3月19日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3-2020 Dazhou of Sichu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达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1156号 公安备案号51170202000231
网站标识码:5117000005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