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9-04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概况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人大办本年收入合计203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5.75万元,占100%;

2016年市人大办本年支出合计203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97万元,占53%;项目支出819.67万元,占40%。年末结转和结余136.1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人大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035.75万元,支出决算总计2035.75万元。与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749.09万元,支出决算总计1749.0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增加286.66万元,增长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人大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9.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6.84万元,增长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人大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9.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7.86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8万元,占7%;医疗卫生支出48.80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61.60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1657.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及机关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是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学习会等各类会议;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开展为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相关工作;三是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开展的相关工作;四是开展扶贫工作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131.38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2016年决算数为61.6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05(项)01:2016年决算数为48.8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人大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9.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3.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市人大没有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0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4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控制经费开支。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706人,共计支出3.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今年共接待全国、省人大及各专委会、工作机构37次353余人,省内市州人大27次268余人,省外人大5次56人,各县人大及扶贫点共5次29人,共计支出3.0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2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19%,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市人大增加视察调研和巡视等工作。

2016年市人大没有购置车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1.22万元,用于用于视察调研,机关正常的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人大办201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人大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6万元,比2015年减少0.8万元,减少1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人大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人大办公有车辆21辆,全部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款)01(项):指人员工资、津贴及机关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是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学习会等各类会议;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开展为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相关工作;三是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开展的相关工作;四是开展扶贫工作开支。

8.人大事务(类)201(款)01(项):指人员工资、津贴及机关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是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学习会等各类会议;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开展为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相关工作;三是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开展的相关工作;四是开展扶贫工作开支。

9.行政运行(类)201(款)01(项)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运行经费等。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201(款)01(项)02:指一是指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相关工作经费;二是常委会领导重点工作经费。

11.人大会议(类)201(款)01(项)04:指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学习会等各类会议。

12.人大立法(类)201(款)01(项)05:指市人大为立法工作开展的各类调研、学习等。

13.代表工作(类)201(款)01(项)08:指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开展的相关工作。

14.其它人大事务(类)201(款)01(项)99:指人大开展的其它工作如扶贫工作开支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款)05(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款)05(项)01:指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指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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